叶集区道路交通及景观绿化类重点工程承接主体项目中标公告

叶集区道路交通及景观绿化类重点工程承接主体项目中标公告

叶集区道路交通及景观绿化类重点工程承接主体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叶集区道路交通及景观绿化类重点工程承接主体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21日

采购日期:2019年7月1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六安市叶集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六安市叶集区未名路城投大厦12楼

中标金额:百分之伍点捌柒伍(5.875%)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由中标供应商与银行合作,为项目进行融资,并由相关部门承诺在项目融资贷款本协议期内逐年纳入未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王振根何国声 陆梅 郑尚武 王虎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六安市叶集区社保大楼四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8*****678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西路安丰大厦404室
联系人:阚工 联系电话:0564-*******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收费金额:按实收取

公告期限: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2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或安徽建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叶集区社保大楼四楼或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西路安丰大厦404室,联系电话:158*****678或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叶集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19年7月11日


附件: 叶集区道路交通及景观绿化类重点工程承接主体项目招标文件******** 叶集区道路交通及景观绿化类重点工程承接主体项目招标文件********

标签: 主体 景观绿化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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