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美术设计与制作拟中标结果
舞台美术设计与制作拟中标结果
黑龙江省歌舞剧院有限公司舞台美术设计与
制作拟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龙江四大精神组歌》舞台美术设计与制作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250万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
南京诠景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市溧水区东屏科创文化中心
六、采购内容:舞台美术设计与制作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时将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提到历史高度。此项目艺术地诠释“龙江四大精神”的核心与内涵是一大创新,填补了舞台艺术空白。按照大型演出的规格和标准,作为庆祝建国70周年献礼剧目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为推动黑龙江振兴发展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激发动力,计划于2019年8月24日演出。本项目为政治性主题晚会,题材重大,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内容多,专业性强。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南京诠景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专题方案,内容完整,艺术创意构思新颖独特,主题突出,定位准确,视觉新颖,艺术表现力强,充分体现“龙江四大精神”特性。符合场地要求,因地制宜,便于施工和操作。该公司符合此项目实施要求和标准,并承诺由著名舞台美术设计家李霂为本项目主设计,李霂多次获文华大奖、“五个一工程”奖,曾设计制作大型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和三十多部舞台艺术剧目,对此项目顺利完成能形成专业支撑和保障作用。我院认为,南京诠景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据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八、专家论证意见:经专家组认真听取南京诠景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的方案,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讨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据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一致同意中标公司为南京诠景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250万元。
九、论证专家:
序 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1 | 杨军 | 黑龙江省京剧院 | 一级舞美设计 |
2 | 董俊平 | 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 | 一级演员 |
3 | 季敏 | 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 | 研究馆员 |
4 | 陈皓 | 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 | 一级舞美设计 |
5 | 何凯旋 | 黑龙江省文学院 | 正编审 |
十、公示期限:2019年7月15日至7月19日
十一、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昕昊电话:186*****550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7号
十二、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异议文件标准格式”参照“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请到下载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中下载)。
异议受理: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昕昊电话:186*****550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7号
邮编:150001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雪峰联系电话:****-********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
邮编: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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