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办公设备中标结果
电脑办公设备中标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电脑办公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G2010G1-166-WF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时间:2011年1月20日
定标时间:2011年2月11日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 地址 | 所中标分标 | 中标金额(元) | 合同履行日期 | 采购人及代表 | ||
广西智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金洲路25号太平洋世纪广场A座8层802号房 | A1 | 121,38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日历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陈 刚 | ||
广西智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金洲路25号太平洋世纪广场A座8层802号房 | A2 | 237,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日历日) | |||
北京阳宸电子技术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院内02写字楼 | A3 | 481,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日历日) | |||
备注 | |||||||
评审专家 | 孙朝安、黄建珍、叶 青、罗克化 | ||||||
项目负责人 | 韦 苇 | 电话 |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投诉电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
201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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