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漳蓝管经【2019】0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工程预算审核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蓝田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市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振荡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提升;新建、改造提升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后台储存及兼容对接系统等内容;实现与区交警指挥中心无缝对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预算审核编制说明、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次工程预算审核价人民币********元,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次工程预算审核价人民币********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机电安装工程单项工程造价合同额在200-15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十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提交,但无须签到(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工程项目开标程序取消投标人代表签到环节的通知》{漳工易[2019]1号}要求)。(4)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并涉及到需要提供检测报告、测试报告、证明文件或其它所需文件作为依据的必须完全响应,并加盖生产厂家有效印章为证。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决其投标。(需原件备查)。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9日 08:00:00至2019年6月23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6.00%≤K<10.00%,含6.00%,不含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7月11日 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7月1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2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huozhi2009@1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

1.质疑点1:电子警察及监控产品

根据招标文件里电子警察及监控设备提供的三个供选择的品牌中海康威视,大华,华为中,经与海康威视及华为咨询,该两家生产厂家的电子警察及监控设备无带★的检测内容,并称该带★的检测内容并非电子警察及监控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是某些厂家为控标特意检测的个性化检测内容,作为控标的技术要点。国家标准并未要求达到带★的检测内容,只要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警察设备就可以投入正常使用。以上明显仅大华品牌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达到招标文件里带★的检测内容,作为本次招标文件的控标技术要求,该厂家已经被某些投标人报备,其它投标人只能选用其它两个品牌的生产厂家,但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决其投标。这就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该技术要求变相指定大华品牌,也就变相指定了供应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该质疑缺乏事实依据本次招标电子警察及监控产品,主要运用于道路交通领域隐患十字路口及路段的重要监控部位,因此所选的设备厂商需在行业具有较深的技术沉淀,才能够提供更加符合需求及质量过硬的产品,并且该系统应用是经过前期勘察设计,参照了市场主流厂商设备的通用性及可靠性参数及功能而设置,没有指定某一品牌的技术要求,也没有任何厂家的倾向性,招标文件中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以部级或部级以上单位相关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为考评依据,客观的反应了所提供设备的具体参数物理特性及功能是否符合通过国家相关标准检验,有利于产品质量、安全及兼容性和技术服务得到保障,同时也是为了杜绝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肆意编写投标产品参数进行强行应标,以次充好,从而导致评委因无权威性的参考依据而影响评委客观评标,最终影响到工程质量。

2.质疑点2:云存储平台系统

根据招标文件第192页要求:★本次建设的云存储节点需与交警大队现有云存储系统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存储系统融合,统一存储统一管理;(投标人需提供与现有的云存储系统无缝对接的可行性报告并加盖原平台厂家公章。)

该要求所在的龙文交警大队云存储平台也是大华产品,其它品牌无法与该平台无缝对接,仅报备的某些投标人可以满足要求,其它投标人无法取得该原平台厂家与现有系统无缝对接的可行性报告的相关盖章文件,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决其投标。这也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改技术要求变相指定大华品


牌,也就变相指定了供应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次招标建设主要是前端系统建设,后台应用主要是利用交警现有平台,前端建设数据必须能够无缝兼容接入现有平台进行集中管理应用,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3. 质疑点3: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

★前端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必须能够无缝兼容接入交警大队现有智能交通信号灯管理系统平台进行联网优化控制、人工远程直接干预控制,并可满足管理需要上连入漳州交警支队公安智能交通指挥系统集成指挥平台。(投标人需提供与现有的智能交通信号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的可行性报告并加盖原平台厂家公章。)

该要求所在的龙文交警大队现有的智能交通信号管理系统平台为海信产品,其它品牌无法与该平台无缝对接,仅报备的某些投标人可以满足要求,其它投标人无法取得该与原平台厂家无缝对接的可行性报告的相关文件,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决其投标。这也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该技术要求变相指定海信品牌,也就变相指定了供应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次招标建设主要是前端系统建设,后台应用主要是利用交警现有智能交通信号管理系统平台,前端建设数据必须能够无缝兼容接入现有平台进行集中管理应用,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4. 质疑点4:以上的带★的技术要求只要一个不能提供原厂家的相关证明文件就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决其投标。而且带★技术要求也并非国家强制性标准,这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七款的规定:(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次工程招标内容主体为新建、改造提升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后台储存及兼容对接系统等内容;实现与区交警指挥中心无缝对接,招标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存在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带★技术要求设定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2012)、《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等相关规范进行编制,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5.质疑5:招标文件中“参考品牌”中的华路德产地有宁波和深圳,要以哪个为准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6.质疑6:根据法律法规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漳政综〔2012〕88号)的有关精神,我市已实行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年度保证金制度,请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是否应增加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年度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及《漳建工[2014]175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二、修改

1.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点的投标保证金“①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修改为“(1)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1、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2、本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等媒介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本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通知的为准。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结果公示)

(一)招标项目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二)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先生****-*******

(三)工程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6.00%≤K<10.00%,含6.00%,不含10.00%)。

(六)开标时间:2019年7月12日上午8:30

(七)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1.福建日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报告、测试报告、证明文件等材料,未符合招标文件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3.1.15条款,资格评审不通过。2.智厦(福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报告、测试报告、证明文件等材料,未符合招标文件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3.1.15条款,资格评审不通过。

(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候选人相关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光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玖万零伍佰伍拾元(¥********元)

工期要求:90 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郭美英注册编号:********986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九)评标委员会名单:郭冲凝、郑丽凤、黄小凉、林海溪、路小闽。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监管部门: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电话:****-***********-*******

公示期自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22日止。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

标签: 安全设施 道路交通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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