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大横镇洪溪口至溪洋村(Y081)公路改建工程(一期)中标结果
延平区大横镇洪溪口至溪洋村(Y081)公路改建工程(一期)中标结果
延平区大横镇洪溪口至溪洋村(Y081)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大横镇洪溪口至溪洋村(Y081)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延平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延交路(2019)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溪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上级拨款及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溪洋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溪洋村。
2.2 项目的规模:工程总投资为*******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
1 | 延平区大横镇洪溪口至溪洋村(Y081)公路改建工程(一期)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 | 路线桩点K0+000—K1+450位于大横镇洪溪口,路线长度1.45公里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 | 15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延平区大横镇洪溪口至溪洋村(Y081)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 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单位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软件工具及版本号)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9年7月5 日 09: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7 月4 日 17:00: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zy.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溪洋村民委员会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溪洋村
邮 编:3530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1*****900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338号(武夷香榭小区)BC连体楼201#
邮 箱:********@QQ.COM
联系人:小郑
电 话:0599-*******
传 真:/
监督单位:南平市延平区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1.原延平区大横镇洪溪口至溪洋村(Y081)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招标项目编号:E****************001]预算清单及固化清单资料有误,现提供新的预算清单及固化清单,具体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补充通知附件中下载。
2.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报名时间相应顺延。
3.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7月4日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现修改为:2019年7月8日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zy.gov.cn/)及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溪洋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6月21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7月9日9:00 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延平区大横镇洪溪口至溪洋村(Y081)公路改建工程(一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吴风水、方德智、张晓、杨绪财、刘倩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宸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期:150日历天,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金光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工期:150日历天,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南平江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工期:150日历天,投标报价:*******元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备注 |
福建卓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否决其投标 | 资格审查不合格 | 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资格(安全B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福建恒欣建设有限公司 | 否决其投标 | 商务审查不合格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时效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5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溪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溪洋村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1*****9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338号(武夷香榭小区)BC连体楼201#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59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加盖法人单位及法人代表签章)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材料同时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
中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7月9日9:00 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延平区大横镇洪溪口至溪洋村(Y081)公路改建工程(一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吴风水、方德智、张晓、杨绪财、刘倩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人名称:四川宸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工期:150个日历天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备注 |
福建卓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否决其投标 | 资格审查不合格 | 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资格(安全B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福建恒欣建设有限公司 | 否决其投标 | 商务审查不合格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时效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6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溪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溪洋村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1*****9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338号(武夷香榭小区)BC连体楼201#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59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加盖法人单位及法人代表签章)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材料同时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
标签: 公路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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