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县城城区灭鼠、灭蟑、灭蚊、灭蝇达标成果巩固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邵东县县城城区灭鼠、灭蟑、灭蚊、灭蝇达标成果巩固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邵东县县城城区灭鼠、灭蟑、灭蚊、灭蝇达标成果巩固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7月17日
邵东县省级卫生县城复查城区及周边
灭鼠、灭蟑、灭蚊、灭蝇达标成果巩固服务项目
承包合同书
甲方(采购人): 邵东县卫生健康局
乙方(中标人):湖南长力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邵东县省级卫生县城复查城区及周边灭鼠、灭蟑、灭蚊、灭蝇达标成果巩固服务。
服务内容及区域:包括邵东县县城区内道路(含背街小巷)、广场、空旷地及绿地、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河溪水域周边、公厕、下水道、垃圾站等公共环境和县城区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宾馆、餐饮店、食品加工、“五小行业”、招待所、超市、粮店、医院、学校等单位、门店、居民区、住户的灭鼠达标成果巩固及、灭蟑、蚁、蝇达标项目承包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两市塘街道办事处所辖胜利社区、和平社区、港南社区、文化社区、城南社区及所辖周边高田居委会、三兴居委会、云山村。大禾塘街道办事处所辖荷田社区、福田社区、城东社区、大田社区、红土岭社区及所辖周边梅岭居委会、里安居委会、大坪弯居委会、太和居委会、礼经居委会、红旗居委会、新凤居委会、黄陂桥村、晨光村。宋家塘街道办事处所辖公园社区、广场社区、荷花社区、新铺台社区、金兴社区、新辉社区宋家塘社区、湖塘居委会、赛田社区、软塘居委会、金泉居委会、麦子口居委会。宋家塘管理区陈家冲社区、犁园社区。服务面积约23平方公里,人口约20万人。
2、服务期
2019年7月13日到2020年7月13日。
3、服务质量要求:
(1)在服务期限内,县城区灭鼠、蟑、蚊、蝇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规定;并经省、市爱卫部门检查验收合格。
(2)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4、合同总价:49.66万元
4.1.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陆仟陆佰元整;小写:496600元。
4.2.服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20%的启动资金,合同期满并经省市爱卫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1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余额。
4.3.本项目为所有服务的包干价。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药品费用、人工费、员工意外保险、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管理费、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水费、电费、维修维护费、企业利润、规费、税费、技术指导费、风险费、突发事件处理费等中标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和利润。
5、服务要求:
5.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须长期保持长效除害措施,定期向承包区域投放毒饵并保证随时完成爱卫办交付的突击性杀灭任务。
5.2.投放药械应按照“五统一”(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时间、统一检查)、“三饱和”(时间饱和、空间饱和、药量饱和)的原则进行。
5.3.投放药物的最低频率: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常年有针对性措施。
5.4.质量和效果。从签订合同之日起,鼠、蟑、蚊、蝇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指标,确保县城区公共区域和室内外环境灭鼠、蟑、蚊、蝇工作在上级检查时不扣分和不通报,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查技术评估和考核鉴定。
5.5.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和省、市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和检查,基本保证处处达标和时时达标。
5.6.乙方不得进行转包、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否则,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拒付合同款,并加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7.其他要求:
(1)乙方根据作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技术实施方案,组建具有合格资质的技术人员综合防制队伍,依据病媒生物防制法律法规及有关接术范开周工作,将有关文件资料报县爱卫办。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内,不得造成安全事故、隐患和环填污染,使用国家登记注册厂家生产的投标书中明确的灭鼠、蟑、蚊、蝇毒饵,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3)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合同范围内防制工作的本底资料、孳生地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到计划、方案、总结等资料规范、齐全、不缺项,及时报县爱卫办存档。
(4)乙方须向采购方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中标单位须在邵东县县城范围内有6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的提供产证,租赁的提供合同)
6、服务人员要求:
6.1.在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将项目负责人、日常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人名单、身份证号码、职务等资料交甲方备案,常年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
6.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纪律和管理要求,若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成其他工作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员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相关费用。
6.3.乙方必须守劳动法规及地方有关用工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人身意外保险。任何由于乙方员工的责任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7、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组织开展多种形势的灭鼠、蟑、蚊、蝇宣传发动工作,在全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大搞卫生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大型孳生地进行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各多镇社区,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7.2.督促各单位部门、社区保持清洁卫生,督促各单位部门、社区搞好本部门单位的环境治理和鼠、蟑、蚊、蝇类孳生场所的治理工作。乙方可以反馈意见。
7.3.组织开展乡镇、社区、各单位部门、企业(公司)宾馆、酒店、物业管理等单位进行鼠、蟑、蚊、蝇类防制知识培训,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灭鼠、蟑、蚊、蝇的良好氛围。
7.4.督促落实乙方在开展灭鼠、蟑、蚊、蝇防制过程中或督查中发现的环境卫生和孳生场所治理不到位现象。
7.5.因乙方原因造成检查不达标或前几条合同内容中的违规不达标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部分扣除或全部扣除乙方承包服务费和质量保证金。
7.6.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对合同确认的范国全面实施灭鼠、蟑、蚊、蝇专业化的防制工作。负责防制杀灭过程的本底资料,密度监测资料。
8.2.乙方自己配置防制工作中所需的人财物等,甲方不予补偿。
8.3.为甲方组织的部门单位、企业、社区物业管理各类场馆的爱卫专干的灭鼠、蟑、蚁、蝇技术培训、指导和培训资料。
8.4.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实施灭鼠、蟑、蚊、蝇工作,确保不造成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不得损害集体、他人的利益;不使用国家禁用的灭鼠、蟑、蚊、蝇毒饵。
8.5.积极协助甲方对辖区单位、住户的督查,为保障全县城区范围灭鼠、蟑、蚊、蝇达标献计献策。
8.6.通过科学、有效地开展灭鼠、蟑、蚁、蝇活动,确保承包范围内的灭鼠、蟑、蚊、蝇工作达到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
8.7.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乙方按合同要求落实工作后,甲方须按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如期支付给乙方项目款,如违约,甲方按照每天0.2%比例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9.2.乙方违约责任:
(1)按照合同中明确的范国全覆盖实施除害,若有违约,视情节每次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
(2)违反本合同中5、“服务要求”第3项,有一项工作不按要求落实的,每次处以2000-5000元的经济罚款;
(3)乙方不得进行转包、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拒付合同款,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得造成安全事故、隐患和环境污染,使用国家登记注册厂家生产的投标书中明确的灭鼠、蟑、蚊、蝇毒饵,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否则,视情节在项目承包经费中进行2000-5000元处罚,如果违反刑法的将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并按照法律和有关标准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10、争议的解决
10.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邵东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11、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2、税费
12.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12.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13、其它
13.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13.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4、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合同生效及文本
15.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备案:
(公章)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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