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第一中学初中部新型教学教研空间建设中标结果

沙县第一中学初中部新型教学教研空间建设中标结果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沙县第一中学

乙方:福建正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7]HJZB[XJ]*******的沙县第一中学初中部新型教学教研空间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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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沙县第一中学初中部新型教学教研空间建设项目1国内927840927840详见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表详见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表
合计:92784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贰万柒仟捌佰肆拾元整(¥92784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安装验收完毕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第一中学;

4.3交付条件:项目中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是全新原厂原包装,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 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4、投标人应对招标方案书内要求的技术参数在货物说明一览表内要给与逐一响应,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选定的投标货物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技术性能要求。 6、投标人应如实填写货物说明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偏离表,若无货物说明一览表及详细技术规格偏离表则视为非应答性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的彩页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其参数的响应性,否则,将影响其中标。 7、投标人承诺的交货地点、合同付款方式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招标人的招标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9、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 应按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采购人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应按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及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设 计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对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 牌、外观、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验收,并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验收程序: 第一步:出厂检验。中标人需提供货物、安装材料、工具、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中标人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保证货物原 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货物的证明资料和文件。采购人在货物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 第二步:初验收。货物送达项目学校后,由项目学校与采购人共同进行对货物的品种、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县教育装备管理部门有权将对主要设备的质量进行抽检。 第三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在主要指标(如可靠性、稳 定性等)经试运行验收测试符合要求后,最终验收才能进行。试运行货物验收测试不合格,中标人需进行维修和更换,并重新调试运行直至达到最终验收合格。 第四步:最终验收。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和技术人员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系统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若货物运行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到货后,如发现货物未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同时中标人必须赔偿给采购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中标金额的10%。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95%;首付款前中标人开具合同等额发票。 2、5%余款作为质保金,中标人在质量保修期间无违约情形,于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如果中标人不履行约定的保修义务,招标人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支出,质保金的余额作为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的违约金。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质保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货物交付采购人使用,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7天,每天按合同总额的3%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超过15天,每天按合同的5%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超过30天,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沙县第一中学乙方:福建正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金沙东路251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号2206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李贵平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张丽端
联系方法:138*****171联系方法:180*****227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
账号:账号:****************3069-0003


签订地点:沙县第一中学



签订日期:2019年07月17日

标签: 教学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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