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防火材料及检验测试项目起重机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防火材料及检验测试项目起重机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防火材料及检验测试项目起重机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塑料压制液压机/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

采购单位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9年07月22日10:0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6月27日中标日期2019年07月18日
评审专家名单车建明、杨克昌、张立新、门秋英、陈民(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312.443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涞公路富兴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处022- ********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邢工***-********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委托,就“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防火材料及检验测试项目起重机项目”项目(项目编号:QX19ZBTJ09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19ZBTJ097

项目名称: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防火材料及检验测试项目起重机项目

项目联系人:邢工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涞公路富兴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处022- ********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防火材料及检验测试项目起重机项目。包括:

序号

设备名称

起重量(t)

跨度(m)

轨顶高度(m)

轨道长度(m)

滑线长度(m)

数量(台)

备注

1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15

28.5

26.5

60

30

1

配大车止挡4

2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20

22

9

24

12

1

配大车止挡4

3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20

22

9

36

18

1

配大车止挡4

4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20

22

9

36

18

1

配大车止挡4

5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20

22

9

42

21

1

配大车止挡4

6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10

13.3

6.5

72.6

36.3

1

配大车止挡4

7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20

22

13.5

36

18

1

配大车止挡4

8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20

22

13.5

42

21

1

配大车止挡4

9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20

22

13.5

36

18

1

配大车止挡4

10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32

22

13.5

42

21

1

配大车止挡4

11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5

8

10

90

45

1

配大车止挡4

12

电动单轨葫芦

2

16

12

12

1

配小车止挡2

13

电动单轨葫芦

2

16

52

52

1

配小车止挡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安装完成并具备使用条件。

交货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赛达工业园区新源道4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邢工***-********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6月27日

中标日期:2019年07月18日

总中标金额:312.443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金额(万元)
1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长垣县河南起重工业园区312.4438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685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与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70%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车建明、杨克昌、张立新、门秋英、陈民(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防火材料及检验测试项目起重机项目 1项 312.4438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安装完成并具备使用条件。

交货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赛达工业园区新源道4号。

本项目由中标单位取得天津市特检院颁发的合格证为验收合格。

六、其它补充事宜

质疑、投诉方式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标签: 起重机 测试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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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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