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二郎坝镇板苍坝安置点0.4KV供电工程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宁强县二郎坝镇板苍坝安置点0.4KV供电工程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宁强县二郎坝镇板苍坝安置点0.4KV供电工程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宁强县二郎坝镇板苍坝安置点0.4KV供电工程施工,计划工期3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招标人为宁强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项目于2019年07月22日完成了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现将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日),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标价:
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格(元) | 工期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陕西唯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25302.81 | 30天 | 第一名 |
陕西为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23902.84 | 30天 | 第二名 |
陕西博德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 425835.34 | 30天 | 第三名 |
2.项目负责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彭相源 | 陕********9637 | 陕建安B(201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石大伟 | 陕********7240 | 陕建安B(2019)*******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朱延安 | 陕********2165 | 陕建安B(2017)******* |
3.开标环节无被否决的投标人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招标人纪检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5日
公示地址:宁强县人民政府网站
监督电话:****-*******
2019年7月22日
标签: 供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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