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食品产业园双荔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涵江区食品产业园双荔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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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建的涵江区食品产业园双荔路建设工程已经涵发改【2019】45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道路全长1456米。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道路、管线、交通以及绿化工程。

项目投资总额:10464.56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5.1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前期设计、总平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图纸审查、论证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图审核)等勘察设计全部工作。 2.5.2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甲供材料设备除外)。以上范围最终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3施工范围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图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具体以通过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的施工图纸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

设计总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其他条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或联合体有一成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1)勘察资质要求: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的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9/6/6 8:00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ggzyjy.pt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以下网址http://ggzyjy.ptfwzx.gov.cn:8082/pthy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2)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莆田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 注:网上投标系统以BOT 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 电子招标文件在1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 元收取;超过100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0.5元收取。招标文件下载和网上支付具 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帮助文档”里面的《操作手册》。”

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 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8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动开评标备用光盘(纸质)的, 必须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现场行政监督人员的同意(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已激活的福建CA数字证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50.00万元及以上。截标时,系统上有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己参与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必须解密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7/4 9:30:00。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 (网址:http://ggzyjy.ptfwzx.gov.cn:8082/pthy/DownLoad/投标操作手册.doc)。 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 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网上申报系统中最新版来制作, 所有项目必须先下载代理做的电子招标文件、再导入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 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等施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其他类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印章, 否则,按废标处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新版投标工具中需要上传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文件, 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定额站2011年1月4日发布的《闽建价〔2011〕1号》 规定的《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 (修订部分)为准(一般造价软件都支持该标准清单xml文件的导出), 否则投标文件工具因不能导入清单文件而导致无法生成最终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技术上如有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98-0000。 系统网站: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 企业信息申报系统网址:http://ggzyjy.ptfwzx.gov.cn:8082/pthy/ 交易中心系统网址:http://ggzyjy.ptfwzx.gov.cn:8082/ptzx/

8、发布公告的媒介

&nbsp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9、公告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涵江区兴涵街1号3号楼4层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南大道81号恒信大厦1403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小陈

联 系 人:

小蔡

电 话:

137*****950

电 话:

182*****105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注:

本项目采用新系统进行招投标,投标人需登录新系统(http://ggzyjy.ptfwzx.gov.cn:8082/pthy)

进行投标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

),工具使用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因系统升级,有可能造成投标人企业信息库信息异常,请投标人在使用新系统(新系统于2015年11月24

日起开始运行)投标前务必重新激活CA、检查企业信息库资料的完整,并对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扫描件的

链接进行完整性检查。

若因投标人未检查而导致其废标或无效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软件技术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0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子账号:************************000006]
[户名: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子账号:************************007]
[户名: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子账号:134*****040****************]

涵江区食品产业园双荔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6 14


一、网上提问:

1、标书中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类)登记证书和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路桥相关专业具体指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市政工程、道桥),并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不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以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咨询师执业资格显然不合理,也与项目无关,明显违反了莆建管2018第96号文第二条规定。

答:避免EPC项目设计超概算、投资估算,本项目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类)登记证书,按招标文件执行。

2、(1)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日期未明确,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是否满足要求(2)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若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中未体现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体现的名称为准,是否满足要求 (3)我单位为设计单位,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因施工方未竣工验收,未将项目信息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因此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上无法查询到相应的业绩信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4)由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未发布2018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的文件,建议取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第2点“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市政专业序列的2018年度福建省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但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则龙头企业与非龙头企业都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审内容”。

答:(1)满足;(2)满足;(3)满足;(4)福建省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以2016年度的福建省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为准。具体按招标文件及本答疑纪要要求执行。

3、标书中要求:投标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5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经审图合格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市政道路EPC项目进行加分,请问多条市政道路EPC项目,其中部分道路已会审,是否满足加分条件

答:对于多条市政道路EPC项目,其中部分道路具备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可满足。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类似业绩评分标准中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市政专业序列的2018年度福建省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但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则龙头企业与非龙头企业都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审内容。” 疑问:目前福建省厅对建筑业龙头企业的评定时间只有到2016 年度的,2018年度福建省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并没有更新新的名单,是否以2016年度的福建省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为准请代理明确!

答:是,福建省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以2016年度的福建省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为准。

5、(1)标书中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类)登记证书和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路桥相关专业具体指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市政工程、道桥),并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请问这里市政工程指的是:市政道路、市政路桥、市政给排水等相关专业 (2)标书中要求:投标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5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经审图合格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市政道路EPC项目的得2分,每增加1项加1.5分。本项满分5分。本项目要成完成的经审图合格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市政道路EPC项目进行加分,而EPC项目是近几年,才开始推广的,如果仅要求单项市政道路EPC项目加分(结合该条款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全国不到2家单位适合,建议该条款改成完成的经审图合格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市政工程EPC项目进行加分。(3)标书中要求: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这里只要求施工方提供的业绩要求网上公示,对设计方(含设计负责人)提供的业绩没做明确要求,如果有要求,考虑到设计EPC业绩一般还没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是否只要相关全国招投标网站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公示相关项目信息就满足要求。

答:(1)条款中“市政工程”可以为:道路与桥梁、道路、道桥相关专业;(2)本项目投标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5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经审图合格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市政道路EPC项目的得2分,每增加1项加1.5分。本项满分5分。具体按招标文件及本答疑纪要要求执行;(3)设计单位(含设计负责人)提供的“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上无法查询到相应的业绩信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即可满足加分条件。其他内容具体按招标文件及本答疑纪要要求执行。

6、(1)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可知市政相关专业职称除了招标文件p14页中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市政工程、道桥还包含结构、机电、燃气专业职称,请招标人核实并给予认可,体现公平、公正的同时也确保招标人能最大可能的择优选取服务单位。 (2)招标文件P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类)登记证书”的条件不合理。根据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可知, 咨询工程师是从事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已合法挂网招标其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都应已依法审批通过,同时结合P7页的招标范围已明确其前期设计为方案、初步、施工图设计,并不需要用到咨询工程师(投资类)人员的用途,该条款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根据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莆建管【2018】96号”文中关于总承包项目(epc)评标办法的要求“第二条:不得设置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建议招标人将其删除避免违规。

答:(1)市政相关专业职称为:道路与桥梁、道路、道桥,其它按招标文件执行;(2)同第1条。

7、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而2019年6月6日挂标的荔城区玉湖新城古山、埭里片区市政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数量是否有明确规定依据在那,究竟是那个标书违规,请给予解释,建议按3家调整,这样可以选择更多有实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答: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勘察设计限定一家)。

8、标书评分办法中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单项市政道路EPC项目。莆发改〔2017〕244《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莆田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第四条里:在试点期间,不宜将工程业绩限定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设置为相应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信用评分应包含市级行政监督部门的信用评分,具体分值及信用评分考核办法由各行政监督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研究确定。在可研批复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的项目,评分权重侧重于投标设计方案的分析及优化方面;在初步设计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的项目,评分权重兼顾设计方案优化、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施工计划等方面。标书类似工程业绩条款明显违反了文件规定,类似工程业绩不能为EPC总承包类似业绩,应为相应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修改为:(详下表)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由审图机构加盖公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4)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日期未明确,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5)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若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中未体现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体现的名称为准。

(6)设计单位(含设计负责人)提供的“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上无法查询到相应的业绩信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即可满足加分条件。

2、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市政专业序列的2016年度福建省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但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则龙头企业与非龙头企业都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审内容。

3、除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要求详见上述(4)、(5)(6)条款规定】外,其他非龙头企业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2、本项目增加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形式

(1)投标人以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出具且内容应满足本答疑纪要“附件一、附件二”提供的格式内容要求(如: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函额度等,并将担保保函或保险凭证的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商务文件投标函“投标保证金”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参照《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建管〔2019〕80号】执行。

4、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5、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保证金”中:“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单据或收款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年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修改为: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单据或收款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年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和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

附件一、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

附件二、投标保证保险(凭证)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 标 人: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19年6月14日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

(项目名称及标段)标段的设计投标,(担保人名称)

(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

(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保证保险(凭证)

被保险人: (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接受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投保人”)于年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 设计的投标,并向我方投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投保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向被保险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兹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通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条时,保证在7日内无条件地给付被保险人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的款项。

1、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保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投保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本保险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被保险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保险人,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险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险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保险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涵江区食品产业园双荔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通知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删除招标文件中有关“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类)登记证书”的要求。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两方中的一方)的“类似工程业绩”(5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经审图合格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市政道路EPC项目的得2分,每增加1项加1.5分。本项满分5分。修改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两方中的一方)的“类似工程业绩”(5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并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道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经审图合格的经发改批复的投资估算(或初设概算)建安工程费金额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并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道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得2分,每增加1项加0.5分。本项满分5分。

3、招标文件中,投标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5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经审图合格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市政道路EPC项目的得2分,每增加1项加1.5分。本项满分5分。修改为:投标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5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并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道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经审图合格的经发改批复的投资估算(或初设概算)建安工程费金额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并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道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得2分,每增加1项加0.5分。本项满分5分。

4、技术文件封面等格式详见“附件一”。

5、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格式)、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格式)详见“附件二”。

6、本项目开标、截标时间更改为:2019年7月19日9:30时;开标地点更改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

二、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 标 人: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19年7月3日

附件一:

涵江区食品产业园双荔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承包人建议书

目录

(说明: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编制本项内容,格式自拟。)

涵江区食品产业园双荔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承包人实施方案

目录

(说明: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编制本项内容,格式自拟。)

附件二、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格式)、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及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格式)

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格式)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

(项目名称及标段) 标段的投标,(担保人名称)

(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

(投标保函额度) 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投标保证保险(凭证)

被保险人: (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接受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投保人”)于年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 的投标,并向我方投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投保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向被保险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兹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通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条时,保证在7日内无条件地给付被保险人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的款项。

1、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保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投保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本保险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被保险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保险人,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险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险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保 险 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

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编号:

(投标人) 已于年月日将投标保证金:大写:万元人民币(?万元)交纳至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设立的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为;开户名称为;开户账号为)。

年度投标保证金使用期限为年月日0时至年月日24时。

特此证明

查询网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 月 日

本证明一式两份,投标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涵江区食品产业园双荔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通知2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评分标准”“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修改为:

2.2.4(4)

类似业绩评分标准(10分)

类似业绩得分(10分)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两方中的一方)的“类似工程业绩”(5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经审图合格的建安工程费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得2分,每增加1项加0.5分。本项满分5分。

投标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5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经审图合格的建安工程费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得2分,每增加1项加0.5分。本项满分5分。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3、“类似工程业绩”的其他要求,同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施工单位业绩、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4)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5)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

(6)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2、设计单位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①中标通知书、②设计合同书、③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是指:由审图机构加盖公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等。

(2)设计单位(含设计负责人)提供的“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上无法查询到相应的业绩信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的扫描件等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不计。

(3)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日期未明确,不计业绩。

(4)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若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中未体现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体现的名称为准。

(5)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等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发改批复的投资估算或发改批复的初设概算、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3、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1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4、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市政专业序列的2016年度福建省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但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则龙头企业与非龙头企业都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审内容。

2、本项目开标、截标时间不变,还是定于:2019年7月19日9:30时;开标地点: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

二、通知(二)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项目通知(一)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二)为准!

招 标 人: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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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7月22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7月25日

涵江区食品产业园双荔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涵江区食品产业园双荔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涵江区食品产业园双荔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千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并下浮40%计取;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并下浮40%计取;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下浮率为9.19%。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本工程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2

3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千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林骏嵩

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闽135*****0451

2

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千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3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一)本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林骏嵩,勘察负责人:陈发泼 ,设计负责人: 赖仰健。
(二)联合体成员名单: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中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由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项目负责人—赖仰健,项目名称:
(1)平潭综合实验区东大路(坛西大道-坛东大道)工程(工程设计)
(2) 福百大道(清廉街-汽专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3)龙江南路D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4)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5)福清市清荣大道改造工程(福厦路至立交桥段)
(6)紫帽片区市政道路工程第四标段和第五标段
(7)拔萃双语学校周边配套道路
(8)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环湖路网工程(勘察设计)
(9)清展路(福俱大道-福兴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10)连江县文笔西路道路工程
(11)福政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兴涵街1号3号楼4层

联 系 人:

小陈

电话:

137*****95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荔城南大道81号恒信大厦1403室

联 系 人:

小蔡

电话:

182*****10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tttRepor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t

涵江区食品产业园双荔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勘察招标), 招标编号为:E****************001001,该工程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2019年07月19日开标, 2019年07月19日评标完成。

中标的主要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评标办法

中标价(元)

资格
评审
结果

项目班子配备评审结果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

项目负责人

履约保证金(元)

低价风险金(元)

工程勘察总周期

工程施工质量

被确定未废标、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备注

千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评估法

勘察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并下浮40%计取;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并下浮40%计取;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下浮率为9.19%。

合格

合格

/

林骏嵩

合同金额的10%

本工程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合格

福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到场提交授权委托书、CA等资料,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5.2(5)条款,该公司不再参与后续开标、评标程序,作标书退还处理。

李峰、郑明太、林宇辉、张金树、陈顺德

1、本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林骏嵩,勘察负责人:陈发泼 ,设计负责人: 赖仰健。
2、联合体成员名单: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中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由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项目负责人—赖仰健,项目名称:
(1)平潭综合实验区东大路(坛西大道-坛东大道)工程(工程设计)
(2) 福百大道(清廉街-汽专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3)龙江南路D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4)龙江南路东向延伸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5)福清市清荣大道改造工程(福厦路至立交桥段)
(6)紫帽片区市政道路工程第四标段和第五标段
(7)拔萃双语学校周边配套道路
(8)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环湖路网工程(勘察设计)
(9)清展路(福俱大道-福兴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10)连江县文笔西路道路工程
(11)福政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确定千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现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示。中标公示期自 2019年07月22日2019年08月04日。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

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兴涵街1号3号楼4层

联系地址

莆田市荔城南大道81号恒信大厦1403室

联系人

小陈

联系人

小蔡

电话 / 传真

137*****950

电话 / 传真

182*****105

标签: 总承包 产业园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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