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清洁生产技术评估和排污许可证审核项目结果公告
镇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清洁生产技术评估和排污许可证审核项目结果公告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于2019年7月22日就镇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清洁生产技术评估和排污许可证审核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及名称:
项目名称:镇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清洁生产技术评估和排污许可证审核项目
项目编号:ZJHX-(2019)公字第136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财采【2019】06-0026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核、发放、管理等程序,同时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新区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环保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等有关规定,镇江新区安环局拟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排污许可证审核等工作委托给相关单位进行。
预计服务期内全区核发排污许可证300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7家。
预算金额为*******.00元,分两个标段,各标段的内容和预算金额如下:
标段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预算金额20万,预算单价6000元/份;
标段二:排污许可证技术评估,预算金额80万,预算单价2000元/份。
“预算单价”是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标段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实际结算金额按实际份数及对应的中标单价计算。实际结算金额以各标段预算金额为上限。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中标人数量:
标段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中标供应商数量小于或等于3名;
标段二:排污许可证技术评估,中标供应商数量1名。
标段一和标段二可以兼投兼中。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7月1日(星期一)在镇江政府采购网公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7月22日(星期一)
评标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新区大港赵声路398号镇江新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第六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贾建平、倪卫星、曹利华、肖燕平、施娴
五、主要中标信息:
标段一:
1、入围供应商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1入围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元化路南京仙林大学城科技园有限公司项目地块办公房327室
1.2项目结算单价报价:5960元/份
2、入围供应商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2.1入围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软件园(西区)团结路100号218室
2.2项目结算单价报价:5800元/份
3、入围供应商名称:江苏江大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1入围供应商地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镇镇南工业园铁塔路8号
3.2项目结算单价报价:5500元/份
4、结算方式:
4.1实际结算金额按实际份数及对应的中标单价计算。实际结算金额以本标段预算金额为上限。
4.2按季度结算,即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服务项目数量结算并支付。
5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
6 具体服务要求:
6.1评估服务机构接受评估委托后,5个工作日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技术审查,召开专家评审会,各专家可采取电话函件征询、现场考察、质询等方式审阅企业提交的有关材料,最后专家组召开集体会议,参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评分表》打分界定评估结果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
6.2接受验收委托后,5个工作日成立验收专家组,开展现场验收。现场验收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材料审查、现场核实、质询交流、形成验收意见等。
6.3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审查意见参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审查意见样表》内容进行评述,提出清洁生产审核中尚存的问题,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的可行性给出意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结果实施分级管理,总分低于70分的企业视为审核技术质量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分为70-90分的企业,需按专家意见补充审核工作,完善审核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继续实施中/高费方案;总分高于90分的企业,可依据方案实施计划推进中/高费方案的实施。
6.4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核实清洁生产绩效、确定清洁生产水平依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分表》综合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企业,其验收结果为“合格”。存在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不合格:
1企业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企业污染物排放未达标或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规定限额的;
3企业不符合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的产业政策要求;
4达不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三级水平(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或同行业基本水平的;
5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开始至验收期间,发生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或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务;
6其他地方规定的相关否定内容。
评估与验收的专家组成员应从清洁生产专家库中选取,由熟悉行业、清洁生产及节能环保的专家组成,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十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中级职称,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参加评估或验收的专家如与企业或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标段二:
1、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1中标供应商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元化路南京仙林大学城科技园有限公司项目地块办公房327室
1.2项目结算单价报价:1800元/份
2、结算方式:
2.1实际结算金额按实际份数及对应的中标单价计算。实际结算金额以本标段预算金额为上限。
2.2按季度结算,即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服务项目数量结算并支付。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
4、具体服务要求
4.1完成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审核工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地方管理要求,对新区排污单位提交的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并对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登记事项、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存在的不足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4.2完成排污单位执行报告审核工作。按照《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对已发证排污单位提交的年度执行报告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4.3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要点培训工作。
4.4开展技术咨询工作。在服务期内投标人为企业和管理部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4.5完成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审核工作时间要求。
(1)每家申报企业需组织一次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会,当场反馈审核意见,并向核发部门上报形式和技术审查报告。
(2)对企业再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形成复核报告反馈给企业和核发部门。(3)企业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初步审核,3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技术审核会议,7个工作日内完成《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审核报告》,并通过核发部门认可。
(4)针对重点难点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审核,需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审核评估。
(5)按照国家核发时限要求,配合核发部门完成所有应发证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
4.6配合管理部门完成全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
4.7协助镇江市迎接上级管理部门检查,在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应配备相关车辆及其他设备,协助镇江新区迎接上级管理部门检查,包括现场抽查、资料台账整理、数据汇总上报等。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收费标准是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按预算金额*1.675%的收费标准,共计16750元(壹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发票向中标供应商结算,具体结算金额入下:
标段号 | 预算金额(元) | 招标代理费(元) | 代理费收费比例 | 结算方式 |
标段一 | 200,000 | 3,350 | 1.6750% | 向入围供应商平均分摊结算 |
标段二 | 800,000 | 13,400 | 1.6750% | 向中标单位结算 |
合计 | 1,000,000 | 16,750 | 1.6750% |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中标服务费。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地址:镇江新区通港路一号
联系人:周芸芊 联系电话:139*****311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晖 、杨益琴
本公告公示期1天,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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