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验设备中标结果

教学实验设备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教学实验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LGLG********-Q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月21日至2011年2月9日止(共10个工作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2月15日上午9时整
六、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11年3月2日---2011年3月10日(共7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结果:
分标号
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
A分标
参与该分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该分标废标。
B分标
参与该分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该分标废标。
C分标
南宁蓝天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肆拾壹万肆仟伍佰贰拾肆元整(¥414524.00)
D分标
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分标废标。
E分标
南宁蓝天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壹拾捌万玖仟贰佰伍拾元整(¥189250.00)
F分标
桂林市和声乐器有限责任公司
贰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297200.00)
G分标
参与该分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该分标废标。
H分标
广西南方爱联计算机信息有限公司
壹拾捌万玖仟贰佰贰拾元整(¥189220.0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监督人员
专家评委名单
卢全喜、李长俊、邹楚平、程小辉
采购单位代表
李俊
监督人员
陈爵海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联系电话:陈冰冰  ****-******* FAX:****-*******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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