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亮化设施维护服务3中标结果

夜景亮化设施维护服务3中标结果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 (新增合同)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同编号: KFCG-GK-********0042-12
供应商(乙方):湖南承运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开福区2018年夜景亮化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计量单位总价
12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附件1624275.33
合计金额小写:624275.33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贰万肆仟贰佰柒拾伍元叁角叁分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履行合同的时间: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根据考核结果续签一次合同。履行合同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履行合同的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 。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624275.33元
(4.2)付款方式: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4次 第1次支付156068.83元, 第2次支付156068.83元, 第3次支付156068.83元, 第4次支付156068.84元,
付款人: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支付维护管理费用的比例。景观亮化设施管理单位检查考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开福区亮化维护项目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附后),每季末进行考核,每月抽查一次以上,按100分进行综合评分。98分(含98分)以上为优秀,95分-98分(不含98分)为良好,90分(含)-95分(不含)评定为合格,90分(不含)以下评定为不合格。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核拨上季度维护管理费用,综合评分优秀的全额拨付维护管理费用;良好的拨付95%,合格的拨付80%,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2019-07-24
合同签订地点:长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杨知强法定代理人:肖炜
委托代理人:李昀辉委托代理人:周志谋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格林支行
帐号:****************88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维护 亮化 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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