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头镇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中标结果

城头镇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天和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BW[GK]*******的福清市城头镇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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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160102垃圾处理服务城头镇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项目3国内*******.96*******.88天和盛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服务
合计:*******.88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贰万柒仟壹佰陆拾柒元捌角捌分(¥*******.88)。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4.2交付地点:福清市城头镇区;

4.3交付条件:按合同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应确保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理,道路由乙方保洁。 (2)甲方需设置垃圾收集点及大件垃圾堆放场所,配合引导、监督各村把生活垃圾投放和运送到垃圾收集点及堆放场所。 (3)甲方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法和量化标准,对乙方作业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有权对乙方垃圾清理、道路清扫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乙方现场清理、清扫过程中的不符合作业提出整改。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理次数和清扫道路人数,确保服务质量。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区域内进行路面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道路两侧垃圾清理工作;至少每日一次机械洒水、每日一次机械扫路,每个季度须进行一次清割道路两旁杂草。 (2)作业时间为 6:30-17:30;其中6:30-8:00前完成普扫(夏季6:00后收工),其他时间巡岗保洁。6:30-11:30为上午班次、13:30-17:30为下午班次,两班次保洁。其他道路应每日至少一次进行普扫作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保洁作业人员服装和作业要求。保洁作业人员应安全作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洁作业人员应统一工作服装,服装色调明快、醒目,穿戴整齐、干净。按规定时间上下岗,作业时穿着的统一安全反光标志工作服(包括背心、帽子及袖套),规范仪表仪容,确保干净、整洁。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避让来往车辆。 清扫保洁工作要认真负责,尽职尽责,要做到路面(路肩)干净;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应达到:“道牙无土,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的标准,基本落实“路面无土块,车过无扬尘”。不得将垃圾倒(扫)入沟渠、河道、窨井或向道路外侧,不得将垃圾就地焚烧。路边沟内无杂物、漂浮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病死禽畜等。 绿化带保洁;保持绿化带、绿化地块(公园)整洁美观、无枯枝叶、无杂物堆积,无果皮、纸屑、石块、烟头等垃圾、无人畜粪便。具体质量标准按照其所在路段标准要求一并执行。 (4)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5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垃圾桶清洗清掏做到不满溢,箱体表面整洁无污物、痰迹、尘土,无乱贴乱画,箱内内桶下无积存垃圾。维修管养做到破损缺失及时发现及时维修和补装,整体补装的果皮箱必须与原路段设置样式、颜色一致,确保果皮箱完好使用率达100%。 (5)环卫机械车辆要求。环卫机械化清扫车辆、洒水车辆及清运车辆,在作业时严格按照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并保持车辆外观干净整洁、无垃圾、污垢、积尘等,做到注意避让行人,文明操作。保洁车辆配挂安全标志牌;作业完毕,车箱内达到无残留垃圾杂物,干净整洁。 及时清理垃圾池并做好周边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应做到定时定点、日产日清,不得堆积。保持垃圾清运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保持外观整洁,如清理运输过程中出现“滴、洒、漏”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收集运输车辆保证密闭化,车身无破损锈迹,外观干净整洁,无垃圾、污垢,车外无遗漏、无泼洒、无渗透液滴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垃圾收集车运送过程应覆盖密闭,实行“垃圾不落地”作业,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收集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桶清掏及作业区域内产生的垃圾要运至垃圾中转站。 (6)在节假日、重要考评检查工作、重要活动开展需要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时,按要求,及时组织按时按量的完成环境卫生保障任务及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置道路路面突发性污染、泼洒事件时,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人员、车辆全面清除作业区域内乱倒的建筑垃圾、大件等废弃物和卫生死角。 (7)乙方每天做好台账,保证准确、完整、可随时调阅。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聘用员工。乙方须为其所聘用的员工购买必要的人身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工作时应着统一服装并有反光等必要的安全标志。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乙方人员在垃圾清理工作时如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依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及其员工因自身或非工作原因而造成侵害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人员及车辆设备配备到位。乙方必须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人员和车辆设备100%到位并投入使用。 (2)保洁质量标准。道路做到路面(路肩)干净,路边、沟内无杂物、漂浮物、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病死禽畜等;达到“道牙无土,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标准;绿化带、绿化地块(公园)整洁美观、无枯枝叶、无杂物堆积,无果皮、纸屑、石块、烟头等垃圾、无人畜粪便。 (3)重要活动、检查评比、突发性保洁的落实情况等方面。遇节假日、检查评比等重大活动时,乙方需按时按量的完成环境卫生保障任务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各项迎检、评比等活动不出纰漏,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中不被挂牌警告,及相关考核达到考核要求。 (4)责任措施落实情况。乙方不得降低作业人员工资待遇标准,为作业人员办理相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剩余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等),并补充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5)垃圾清运达标情况。垃圾收集工作做到定时定点、日产日清。清运过程应覆盖密闭无遗漏、无撒漏、无渗滤液滴漏,送至垃圾中转站。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垃圾桶复位。 (6)日常巡查考评落实到位。每月至少进行一轮考评,考评采取明察和暗访的形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应以照片或录像的形式记录,并比照评分标准予以打分。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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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按月支付,中标方完成当月环卫工作后,招标人根据质量管理考核情况于次月十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方经核定的当月环卫经费。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年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设备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质保期结束后且中标人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承包期限为三年,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10、违约责任

(1)乙方每天清理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理费用(特殊情况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2)镇环境卫生督查人员巡查中发现一堆垃圾未清除的扣乙方承包费200元,每少清扫一遍扣承包费500元,如一个月内发现5次以上隔天未清除垃圾堆或路段少清扫一遍,给予红牌警告或解除保洁合同;所包路段被福清市以上曝光、通报批评的扣承包费2000元,超过3次以上则给予红牌警告或解除保洁合同。 (3)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交通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中标供应商的权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若协商解决不成,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同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应确保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理,道路由乙方保洁。(2)甲方需设置垃圾收集点及大件垃圾堆放场所,配合引导、监督各村把生活垃圾投放和运送到垃圾收集点及堆放场所。(3)甲方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法和量化标准,对乙方作业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有权对乙方垃圾清理、道路清扫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乙方现场清理、清扫过程中的不符合作业提出整改。(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理次数和清扫道路人数,确保服务质量。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承包区域内进行路面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道路两侧垃圾清理工作;至少每日一次机械洒水、每日一次机械扫路,每个季度须进行一次清割道路两旁杂草。(2)作业时间为 6:30-17:30;其中6:30-8:00前完成普扫(夏季6:00后收工),其他时间巡岗保洁。6:30-11:30为上午班次、13:30-17:30为下午班次,两班次保洁。其他道路应每日至少一次进行普扫作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3)保洁作业人员服装和作业要求。保洁作业人员应安全作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洁作业人员应统一工作服装,服装色调明快、醒目,穿戴整齐、干净。按规定时间上下岗,作业时穿着的统一安全反光标志工作服(包括背心、帽子及袖套),规范仪表仪容,确保干净、整洁。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避让来往车辆。清扫保洁工作要认真负责,尽职尽责,要做到路面(路肩)干净;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应达到:“道牙无土,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的标准,基本落实“路面无土块,车过无扬尘”。不得将垃圾倒(扫)入沟渠、河道、窨井或向道路外侧,不得将垃圾就地焚烧。路边沟内无杂物、漂浮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病死禽畜等。绿化带保洁;保持绿化带、绿化地块(公园)整洁美观、无枯枝叶、无杂物堆积,无果皮、纸屑、石块、烟头等垃圾、无人畜粪便。具体质量标准按照其所在路段标准要求一并执行。(4)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5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垃圾桶清洗清掏做到不满溢,箱体表面整洁无污物、痰迹、尘土,无乱贴乱画,箱内内桶下无积存垃圾。维修管养做到破损缺失及时发现及时维修和补装,整体补装的果皮箱必须与原路段设置样式、颜色一致,确保果皮箱完好使用率达100%。(5)环卫机械车辆要求。环卫机械化清扫车辆、洒水车辆及清运车辆,在作业时严格按照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并保持车辆外观干净整洁、无垃圾、污垢、积尘等,做到注意避让行人,文明操作。保洁车辆配挂安全标志牌;作业完毕,车箱内达到无残留垃圾杂物,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池并做好周边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应做到定时定点、日产日清,不得堆积。保持垃圾清运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保持外观整洁,如清理运输过程中出现“滴、洒、漏”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收集运输车辆保证密闭化,车身无破损锈迹,外观干净整洁,无垃圾、污垢,车外无遗漏、无泼洒、无渗透液滴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垃圾收集车运送过程应覆盖密闭,实行“垃圾不落地”作业,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收集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桶清掏及作业区域内产生的垃圾要运至垃圾中转站。(6)在节假日、重要考评检查工作、重要活动开展需要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时,按要求,及时组织按时按量的完成环境卫生保障任务及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置道路路面突发性污染、泼洒事件时,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人员、车辆全面清除作业区域内乱倒的建筑垃圾、大件等废弃物和卫生死角。(7)乙方每天做好台账,保证准确、完整、可随时调阅。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聘用员工。乙方须为其所聘用的员工购买必要的人身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工作时应着统一服装并有反光等必要的安全标志。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乙方人员在垃圾清理工作时如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依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及其员工因自身或非工作原因而造成侵害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乙方:福建天和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瑞达创意园A栋309单元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陈小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58*****778
联系方法:150*****547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州市仓山区支行
账号:账号:****************24


签订地点:福清市城头镇政府



签订日期:2019年07月24日

标签: 垃圾清运 道路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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