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大歇镇和龙沙镇污水管网及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染治理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石柱县大歇镇和龙沙镇污水管网及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染治理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9年7 月25 日——2019年7月29日)
项 目 名 称 | 石柱县大歇镇和龙沙镇污水管网及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染治理项目监理 | |||||||||
招标公告编号 | 096275 | |||||||||
招标人 | 重庆裕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标段 (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 中标金额(万元) | 工程决算审定价的1.26%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人:重庆裕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4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4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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