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室内装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室内装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文化馆的委托,就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室内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室内装修工程;
2、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474号;
3、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文化馆;
4、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工程,装饰部分包含地板砖地面、天棚吊顶、隔音板墙面等,安装部分包含电气及给排水;
5、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9年07月1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二、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9年07月25日10时00分;
2、谈判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卢氏项目部;
3、谈判小组名单:杨洁、李艳菊、刘彬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三门峡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成交供应商地址:卢氏县产业集聚区滨河路与华夏路交叉口
成交金额:
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元整
小写:¥126000.00元
工期:1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常斌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豫********3050
四、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文化馆
地址:卢氏县文化活动中心五楼
联系人:杨宏伟
电话:133*****67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联系人:宋珂
本公告公示期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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