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设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设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文化馆的委托,就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475号;

3、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文化馆;

4、采购内容: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设备采购,位于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本项目包含LED大屏、音响、调音台、话筒、LED灯、灯光控制台、效果器、会议桌椅等;

5、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9年07月1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二、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9年07月25日10时30分;

2、谈判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卢氏项目部;

3、谈判小组名单:杨洁、李建昭、刘彬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卢氏县乐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卢氏县伏牛路西段91号楼

成交金额:

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小写:¥170000.00元

成交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交货期:1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法定代表人:张从源

项目负责人:张从源

联系电话:138*****766

四、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文化馆

地址:卢氏县文化活动中心五楼

联系人:杨宏伟

电话:133*****67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联系人:宋珂

电话:****-********

本公告公示期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标签: 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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