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兵团办会、参会)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单位合同公告

第十七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兵团办会、参会)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单位合同公告


第十七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会参会服务协议

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联系人:雷宇

联系方式:****-*******

乙方:西安曲江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曲江新区汇新路15号

联系人:张伟伟

联系方式:***-******** 135*****700

鉴于:

2019年第十七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定于于2019年5月20日-22日期间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阿达肯特会展中心举行。甲方作为该次展会的主办方之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作为本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综合服务的执行单位,全面负责此次甲方办会参会相关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安排和要求,提供展会整体统筹、展商组织、证件办理、活动宣传、展览设计与搭建、展品运输、配套活动及相关展期服务、撤展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及服务主要内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下述服务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乙方承诺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所需方案(设计搭建、数字化内容、推介晚宴)的策划工作,并交由甲方审核,施工方案以甲方最终签字确定为准;

2.乙方在2019年5月14日前完成参展企业的组织,含展位费代收代缴、人员费代收代支、签证办理、机票酒店预订、展品运输、布展物料设计制作、宣传片制作、参展手册制作、境外媒体宣传资源落实等相关工作;

3.乙方负责2019年5月19日前完成特装搭建调试、标准展位展板制作,并交付甲方验收。负责2019年5月20日-23日展场管理、推介活动组织实施、宣传报道、后勤保障及相关配套活动安排;

4. 乙方负责2019年5月22日展会结束后的撤展以及展品、人员返回相关工作;

5. 乙方负责2019年5月27日前完成展览工作报告,并于6月30日前完成记录片及总结册制作。

6.各项服务内容乙方均应提供详细实施方案及费用明细,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协议附件与付款依据。

三、甲方权责

1.甲方负责制定展会总体方案、下发展会通知等工作,组织落实各参展企业,为乙方收集各参展单位的参展人员、展品资料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2.甲方负责确定展会期间重大活动安排,协助乙方落实出席活动嘉宾和人员名单,审核确定推介资料等;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制定出国人员行程计划、协助做好行政人员出国安排;

4.甲方协助乙方收集展会所需的文字、图片等资料;

5.针对乙方提供的策划方案、搭建设计方案以及现场活动的安排等,以甲方修改确认意见为准,沟通并确认展位搭建设计及展馆氛围布置等设计稿;

6.甲方有权全程监督乙方各项工作进度,并对其工作进度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四、乙方权责

1.乙方负责在展会总体方案框架下做好兵团代表团办会参会统筹工作,包括展览、活动策划,各项工作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

2.乙方负责参展手册、参展证件制作、邀请函、宣传片、宣传册制作及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3.乙方负责相关活动的组织安排,包括确认出席领导、与主办方确认主宾省活动安排以及会期协助安排领导活动等工作;

4.乙方负责展品物流货运工作,确保5月19日前将展品运至展馆,负责办理展品报关、回运等;

5.乙方负责参展人员组织工作,包括出国人员签证等外事手续的办理,负责组织参展人员出入境,负责参展人员展会期间行程和食宿安排;

6.乙方负责与商务部贸发局联系办理兵团展馆特装区域场地租赁、标准展位申请等相关工作;

7.乙方负责展览设计组织工作,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设计方案组织布展与搭建,负责展位搭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负责展会期间展馆现场管理;

8.乙方负责展会期全部配套活动策划和执行工作;

9.乙方负责展会的后续服务,包括撤展有关的其他服务,做好项目结算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10.乙方对完成本协议的约定事项过程负全部安全责任,若因乙方提供服务引发任何安全责任,乙方应自行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诺提供本次服务不侵犯其他任何第三人的权益,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乙方在整体项目实施中,特装展位搭建施工出现重大责任扣除70%搭建费用;人员证件办理、食宿行等如出现未能正常办理、食宿行无法正常保障责任将按照每人标准进行扣除;同期活动按照甲方要求对组织人员数量、级别、流畅有序进行,如出现人员组织数量低于180人、嘉宾级别较低、实施过程出现重大失误,将扣除宣传费用的30%;保证物流运输如期到达展馆,若出现参展货物未能到达,按照未到达货物比例进行相应扣除。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项目费用为¥4,065,000元(大写:肆佰零陆万伍仟元整),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最终结算金额在上述限额以内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代收人员参展费按兵团商务局核定标准结算,代收展位费按商务部贸发局核定标准结算。

2.付款方式

(1)在签订本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协议费用的30%,共计1,219,500元(大写:壹佰贰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2)在项目举办前的3个工作日,甲方应支付乙方协议费用的40%,共计1,626,000元(大写:壹佰陆拾贰万陆仟元整)。

(3)在项目结束并验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协议费用的30%,共计1,219,500元(大写:壹佰贰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5)乙方指定付款信息

开户名称:西安曲江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账 户:6100 1910 0040 5250 0954
  开 户 行:建行西安曲江支行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附件1为协议项目费用明细表;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附则

1.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直接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 日

标签: 建设兵团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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