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闽茶海丝行香港站活动服务类中标结果
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闽茶海丝行香港站活动服务类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乙方:福建福旅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HMGC[CS]*******的福建省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闽茶海丝行香港站活动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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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60201 | 博览会服务 | 博览会服务 | 1 | 项 | 国内 | ******* | ******* | 福建福旅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 博览会服务 | 无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伍万捌仟捌佰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9年8月14日交付;
4.2交付地点: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岛湾仔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4.3交付条件:满足合同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组织参展(1)参展与服务①负责组织30-40家福建茶叶企业参展;②负责指导参展企业办理出入境手续,协助参展企业人员联系有偿的落地接待服务,包括接送机、用车、用餐和酒店等;③负责为进入特装展区的茶叶企业提供展品运输服务;④展会开幕前1天,指定专人负责协助参展企业熟悉路线和布置展位;⑤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驻馆负责展会现场服务,包括展具租赁、证件统领发、联系有偿现场翻译服务等。(2)展区规划与布置①在茶展展厅购买10个标准展位用于福建名茶馆特装;②负责特装展区的设计和搭建,提供设计方案、样图,经采购方审定后组织实施;③总体设计要求:a.确保福建茶叶特装展区位于香港茶展展馆的主入口附近,位置明显,与非特装区相邻;b.特装区为“福建名茶馆”,展区占地面积90平方米(15m*6m),集中展示10—15家省内各大茶类龙头企业的品牌茶。非特装区由30个左右标准展位组成;c.“福建名茶馆”特装设计风格以海丝元素为主体,简约大气,体现“清新福建?多彩闽茶”特色,功能区域划分合理,展品摆放空间充足,光线充足富有立体感,注重互动性;d.非特装区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装修,统一设 计制作展位门楣,设置“清新福建?多彩闽茶”标识,与“福建名茶馆”展区风格统一;e.展位特装搭建结构牢靠稳固,选用防火、环保安全材料等,布展设计须考虑安装、拆卸的可操作性;④质量安全和要求负责现场搭建施工监理,施工质量合格,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5.2举办闽茶推介系列活动(1)举办闽茶海丝行专场推介会①专场推介会场地须选定在香港湾仔会议展览中心,与香港国际茶展相邻区域,可容纳200人以上的多功能会议厅,并配套50人贵宾接待室;②专场推介会日期定于2019年香港国际茶展开幕即8月15日下午;③负责邀请中联办、香港贸发局、在港央企和各省驻港窗口单位,香港金融机构、出入口商会、茶叶经销商、国际采购商,香港菁英会、华菁会、杰青会等青年协会,在港闽籍商界代表、媒体代表,以及我省参展企业代表约200名嘉宾参会;④现场氛围布置须体现“清新福建?多彩闽茶”主题元素,区域划分合理,展示形式动静结合,注重体验感与互动性,使参会嘉宾感受闽茶的魅力;⑤协调场地供应方负责推介会现场会务及会场布置,包括音响、麦克风、同声翻译、背景板、投影仪、指示牌、饮用水、茶歇、泡茶桌等。设计印制精美推介宣传材料500份,分发给参会代表。设计订制合理的礼品,包括小份茶礼、宣传片U盘、飘逸杯等,包装设计应展现福建茶文化;承担由采购方指定的赴港茶艺表演队(3-5人)食宿、交通费用;⑥专场推介会议程主要包含领导致辞和推介、播放多彩闽茶境外宣传片、各大茶类推介、项目签约;(2)举办高端精英篇、青年才俊篇2个专场活动①专场活动场地须设在闽茶海丝行专场推介会主场地的配套贵宾接待室; ②在闽茶海丝行专场推介会前后的合理时间段内举办2个专场活动;③高端精英篇专场活动邀请出席闽茶海丝行海丝行专场推介会的领导和嘉宾约50人参加,主要推介中高端品牌茶,引领香港茶叶消费潮流,打响我省茶叶品牌;④青年才俊篇专场活动邀请出席闽茶海丝行海丝行专场推介会香港青年行业精英和福建参展龙头企业负责人约20人参加。旨在提高香港年轻一代对祖国茶文化的认同,推动闽港青年在经济、文化、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合作交流;(3)举办“闽茶文化展示中心”授牌仪式举办“闽茶文化展示中心”授牌仪式,我省3家重点茶企与华闽集团开展商务洽谈,签订全面合 作协议;(4)考察洽谈活动组织我省3-5家重点茶企随厅领导走访出入口商会、香港茶道协会、陆羽茶室等特色茶馆,开展经贸洽谈,体验港式茶文化;(5)品牌宣传①利用香港贸发局网站、抖音等新媒体对福建茶叶品牌及展会进行前期宣传造势;②统一设计展会VI视觉形象标识系统,用于展馆和推介会现场,以及活动相关的嘉宾礼品及其他物料上;③在展馆和推介会现场组织茶艺表演,推介福建茶叶绿色发展理念,宣传福建茶叶品牌,弘扬福建茶文化;④依托香港文汇报等主流媒体,发挥华人头条等新媒体(5家以上)作用,全面展开前期宣传和活动中即时报道,宣传闽茶文化和知名闽茶品牌。同时在福建日报、东南卫视等省内官方主流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扩大活动在省内的影响力; ⑤组织我省茶叶企业参加组委会举办的国际茶叶奖评选,并对获冠、亚、季军茶企进行宣传报道。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2019年7月30日前制定活动具体方案,报采购方审核;验收期次2:根据合同具体要求进行验收,活动结束后提交结案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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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60 | 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第1期中标金额的60%。 |
2 | 40 | 活动结束后15日内支付第2期中标金额的4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活动执行结束前均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合同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 乙方: | 福建福旅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鼓楼区冶山路24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71号中旅大厦A座四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杨永鹏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李鑫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1*****87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0825 |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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