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教育局教育大数据平台及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平台中标结果
石狮市教育局教育大数据平台及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平台中标结果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石狮市教育局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1]ZZG[GK]*******-1的石狮市教育局教育大数据平台及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平台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2 | 2-1 | C********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教育大数据采集与分析平台采购项目 | 1 | 项 | 国内 | ******* | ******* | 福建天闻 | 福建天闻V1.0 | 无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玖万伍仟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教育局;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平台建设完成,试运行结束,提交采购人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交付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全部货物交付采购人并安装调试完毕,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上线投入使用,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95%的货物价款。 |
2 | 5 | 货物价款的5%待三年保修期满后三个月内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金额的5%,在货物全部供货完毕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三年。
10、违约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中标人负责各系统符合相关主要部门的验收标准,并通过相应的验收,向采购人提供中文的培训教材,培训采购人的操作管理人员。提供三年或以上(中标人若中标人响应三年或以上的,以中标人承诺的年限为准;技术文件中有特别注明免费维修与保养以说明为准;厂家或国家有更长保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免费维修与保养(免费维修保养期由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一日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系统(含设备和线路等,下同)若发生故障,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上门服务;每月定期回访系统使用情况,并对系统进行维护;保修期满后,中标人应对其安装的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若故障无法及时排除,中标人应提供与该其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相一致的备品或更新的兼容产品以保证正常运行。对于系统故障,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在投标文件中中标人应给出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以及修复故障硬件的最长期限。系统投入运行后,若系统软件自然升级,中标人应免费提供给采购人。 2、保修期内,设备及系统运行中发生故障,中标人应按质保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直至满足原系统指标和性能的要求。若24小时内无法修复或需返厂维修的,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转。中标人无法提供备用设备的,采购人(含用户单位)可自行委托第三方解决,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保修期满后,设备在运行中发生问题,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派工程师达到现场,并提供维修方案供采购人确认。 4、保修期满后,中标人有责任对采购人的设备提供良好的维保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维保人员的情况。 5、在保修期内,中标人必须至少派一人技术人员在采购人所在地驻点,负责维修与保养,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7、保修期满后,软件公司需将在合同期间所有产生的数据拷备给采购人存档,同时不能泄信息,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在服务期内,提供每年2-3次的问卷调查(包含数据分析、结果报告)服务。遵循教育督导工作便捷开展的原则,根据PC端现有功能,接业主需求,提供移动端(APP)相关的应用功能。
甲方: | 石狮市教育局 | 乙方: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住所: | 石狮市嘉实禄路568号 | 住所: |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南路西侧电信大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曾焕忠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王华明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56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市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1449 |
签订地点:石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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