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软件升级(网络版)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大观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软件升级(网络版)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大观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软件升级(网络版)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大观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软件升级(网络版)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QDG[服务]2019-018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26日
采购日期:2019年7月2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立信财务软件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庆市开发区206国道与回祥东路交汇处赛格二期?美格明居1号楼一层2室
成交金额: 5400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程胜利、卢义国、何茜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龙眠山189号苏宁易购三楼安徽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媛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1%,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
收费金额:200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7月3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眠山189号苏宁易购三楼安徽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特此公告。
安徽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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