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宿营区D区及新宿舍楼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宿营区D区及新宿舍楼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宿营区D区及新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宿营区D区及新宿舍楼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6】E10002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霞寨镇官锋村区域;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宿舍楼为972.73m2(宿舍楼为3层),宿营区总建筑面积为1181.29m2(宿营区为1层,1#-11#宿营,12#礼堂),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专业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柒万玖仟叁佰零陆元壹角陆分(¥********.16元)含暂列金伍拾贰万元整和暂估价伍拾万元整(含暂列金¥520000元和暂估价¥5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宿营区D区(含装修)的工期为200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完成信息登记(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③根据闽建 [2016]5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5日 08:00:00至2019年1月29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 %~ 10.00 %(含 6 %,不含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2月19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肆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2月20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平和县霞寨镇官锋村,邮编:363709

电子邮箱:********3@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北端万景商务中心701,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yc*******@163.com

电话:0596-*******,传真:0596-*******

联系人:小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宿营区D区及新宿舍楼工程答疑纪要

一、截止到投标人提出问题的规定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1月30日12时00分),本工程未收到投标人提出的任何疑问。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投标须知前附表35项第34.2条款其他中第8点修改为:8.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文〔2018〕8号)第四条规定规定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订立等阶段,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工资专户设立和撤销、人工费(工资款)拨付时间和比例(数额),以及未按期拨付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予以明确约定,并写入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 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应写明:人工费总额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总包企业提供人工费用数额确定,且房屋建筑工程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20%,市政公用工程不得低于17%。(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2. 本项目招标文件原投标须知前附表修改表中第5条款号中5.4条款删除,顺序调整。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内容修改为:(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前由承包人报送工程量报表及有关资料(包含本月应付的工资款金额)并经监理单位审核,但只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不能作结算依据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中(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内容修改为:(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后28日内由发包人按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支付给承包人(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承包人承担。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已包含人工费(工资款)],支付金额为本月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已包含人工费(工资款)]的80%。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经发包人或经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师审核确认后15天内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发包人应支付已完成的工程款总额的90%[已包含人工费(工资款)]

竣工结算经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完成且双方确认后和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28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后总价的97%,预留3%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且终结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

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在每次申请支付时,均应当提交正式手续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承包人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发包人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工资专户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人工费(工资款)的支付比例为本月完成工程量应付的工程款不低于20%,并且与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若承包人申请的工程进度款中不如实填报工资款,造成超出本月应付的工资款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发包人应按上支付工资款条款的约定执行,按时足额将人工费(工资款)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专户银行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

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委托专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由承包人提供,其真实性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将农民工工资表、代发数据盘片按专户银行通用代发格式报专户银行,由专户银行从工资专户(在人工费拨付累计额度内)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工资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承包人负责。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增加:(5)承包人应当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应承诺足额发放民工工资,若出现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到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或向发包人索要工资等情形,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每次10万元人民币承诺违约金;若由发包人或政府有关部门代为支付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所代付的民工工资总金额20%的管理费。)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21.其他”中21.7修改为:①工程(交)竣工验收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可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资专户撤销手续,工资专户余额由银行划至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账户。工资专户撤销后7个工作日内,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向备案部门报备。②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依职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

1.建设单位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工资款)的;2.施工总承包企业未设立工资专户,未按时报备工资专户信息的;3.施工总承包企业挪用专户资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4.施工总承包企业未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的;5.分包企业未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的;6.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

其他未尽述内容按《福建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18】8号文规定执行。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21.其他”增加:21.11: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考勤由监理工程师负责。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说明:①、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敬请谅解。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宿营区D区及新宿舍楼工程(补充通知一)

于2019年2月15日下午收到多家投标单位电话反映情况,现就反映情况作如下更改、补充: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有误,已重新修改上传。具体修改的项目有:

序号9 “其他材料费”原来的数量102250.8现修改为:102250.827;

序号17“镀锌方钢”原来的数量11597.11现修改为:11597.114;

序号25 “散装水泥42.5”原来的数量92868.19现修改为92868.189;

序号34“水泥实心砖240×115×53 ”MU10原来的数量81430.25现修改为81430.254;序号35“烧结煤矸石多孔砖190×190×90 MU7.5”原来的数量44341.21现修改为44341.214;

序号65“其他材料费”原来的数量17036.6现修改为17036.604;

序号102“烧结煤矸石普通砖240×115×53”原来的数量21879.85现修改为21879.847;序号105“扣件、底座使用费”原来的数量33037.83现修改为33037.826;

序号108“水泥砖240×115×53”原来的数量18472.61现修改为18472.608。

2.关于很多投标人不知道如何填写承包人提供的主要和设备清单表(投标阶段),现特此说明:此表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中的项目(共111项)去填写,投标单价栏是由投标单位的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的投标单价填写。并确保投标单价与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相应单价一致。如不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附件(1):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85%中的“工程名称:宿舍楼桩基工程_桩基工程”更正为:工程名称:新宿舍楼_土建单位工程。

4. 原招标文件中的“宿营区D区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的序号调整共38个,涉及到的一致修改。“新宿舍楼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的投标人选用品牌表中“序号2 多层板、饰面板”的质量等级由原来合格修改为:优等品。投标人在“投标人选用品牌表”的备注填写里均应体现“样品须经甲方确认”。

二、由于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时间已超过答疑截止时间,根据招标相关规定,现顺延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更改为:2019年3月5日17:00:00。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19年3月6日08:30。

注: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上传,以上传后的为准。

说明: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敬请谅解。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8日

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宿营区D区及新宿舍楼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宿营区D区及新宿舍楼工程

招 标 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先生;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联系方式:0596-*******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霞寨镇官锋村区域

项目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 %~ 10.00 %(含 6 %,不含10 %)]

开标时间:2019年360830时

中标人:福建省闽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壹仟零柒拾贰万玖仟叁佰柒拾叁元玖角壹分(¥********.91 元)含暂列金伍拾贰万元整和暂估价伍拾万元整(含暂列金¥520000元和暂估价¥500000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宿营区D区(含装修)的工期为200天;

项目负责人:池文銮

注册证号:********7951

评标委员会名单:吴玉亭(组长)、郑志芸、陈海坤、黄开明、吴舒昕

废标说明: 无。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37日至2019年317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7

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宿营区D区及新宿舍楼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宿营区D区及新宿舍楼工程

招 标 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先生;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联系方式:0596-*******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霞寨镇官锋村区域

项目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 %~ 10.00 %(含 6 %,不含10 %)]

开标时间:2019年360830时

中标人:福建省闽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壹仟零柒拾贰万玖仟叁佰柒拾叁元玖角壹分(¥********.91 元)含暂列金伍拾贰万元整和暂估价伍拾万元整(含暂列金¥520000元和暂估价¥500000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宿营区D区(含装修)的工期为200天;

项目负责人:池文銮

注册证号:********7951

评标委员会名单:吴玉亭(组长)、郑志芸、陈海坤、黄开明、吴舒昕

废标说明: 无。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37日至2019年317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7

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宿营区D区及新宿舍楼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宿营区D区及新宿舍楼工程

招 标 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先生;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联系方式:0596-*******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霞寨镇官锋村区域

项目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 %~ 10.00 %(含 6 %,不含10 %)]

开标时间:2019年360830时

中标人:福建省闽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壹仟零柒拾贰万玖仟叁佰柒拾叁元玖角壹分(¥********.91 元)含暂列金伍拾贰万元整和暂估价伍拾万元整(含暂列金¥520000元和暂估价¥500000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宿营区D区(含装修)的工期为200天;

项目负责人:池文銮

注册证号:********7951

评标委员会名单:吴玉亭(组长)、郑志芸、陈海坤、黄开明、吴舒昕

废标说明: 无。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37日至2019年317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7

标签: 宿舍楼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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