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三年内教育系统工程勘察中标结果
2019-2021三年内教育系统工程勘察中标结果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政和县教育局
乙方: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25]XY[TP]*******的政和县教育局政和县2019-2021三年内教育系统工程勘察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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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C1002 | 工程勘探服务 | 政和县2019-2021三年内教育系统工程勘察 | 1 | 批 | 国内 | 445000 | 445000 | [350725]XY[TP]******* | 合同包:1 | |||||
合计: | 445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伍仟元整(¥44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按合同要求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业主指定位置;
4.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交货。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勘察单位要做好现场钻探,所出具的勘察文件要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合同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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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按合同要求付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6月8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甲方除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乙方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10.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钻探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钻探施工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已进行钻探施工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的50%以内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施工单项目50%的钻探施工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乙方支付已施工单项目100%的钻探施工费。 10.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钻探施工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钻探施工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10.5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赔偿给甲方钻探施工费千分之一。 10.6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由于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钻探施工费用;或因钻探施工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部分的钻探施工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甲方、乙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5 %。(赔偿金不超过勘察施工费的2倍)。。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本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甲方、乙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4.1工程概况14.1.1工程建设地点:政和县各乡镇 14.1.2工程规模、特征:根据招标文件,目前2019-2020年度实施政和县同心幼儿园,政和县第三实验小学,政和县同心小学,政和县进修学校师训大楼等,总共预计25个项目,每年度实施的项目按省上批复资金下达为准,实施年度有可能调整,如省级资金未下达,项目可能未实施。详见各分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委托书 14.1.3勘察施工任务委托文号、日期:详见各分项目委托书 14.1.4勘察施工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详见各分项目委托书 14.1.5承担方式 甲方直接委托()、招投标(√) 14.1.6预计工作量:每个分项目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布设钻孔。 14.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14.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许可等批件(复印件)。14.2.2提供勘察施工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14.2.3提供勘察施工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14.2.4提供勘察施工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14.2.5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乙方收集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14.3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四份,甲方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14.4开工及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集标准及付费方式。14.4.1开工及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14.4.1.1本项目的勘察工作时间定于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5日内开工,进场后2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办理。14.4.1.2勘察施工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过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14.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14.4.2.1本项目勘察费根据中标报价按“实际施工孔数”计取收费。14.4.2.2根据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本项目中标报价总价为人民币肆拾肆万伍仟元整(¥445000.00元),总共预计实施25个项目,平均单项目中标价为¥17800.00元,每个工程项目按照国家规范设置钻探孔位数量,投标报价按照每个项目6个孔,每孔中标单价为¥2967.00元。每个项目项目完成后按照实际孔数决算付款。14.4.2.3支付方式为:(1)每个项目完成后及时完成结算手续,每个项目基础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所完成项目结算款的50%给乙方;(2)每个项目结构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完成项目的所有剩余结算款。14.5甲方、乙方责任14.5.1甲方责任14.5.1.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勘察施工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14.5.1.2在勘察施工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甲方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乙方在勘察施工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14.5.1.3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并解决勘察施工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14.5.1.4若勘察施工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14.5.1.5勘察施工前,若甲方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乙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乙方的人员一起验收。14.5.1.6勘察施工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14.5.1.7应尽可能为乙方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14.5.1.8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10.1)。14.5.1.9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钻探乙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索赔。14.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有其它责任。14.5.2乙方责任14.5.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及及技术要求进行勘察施工,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14.5.2.2由于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钻探施工费用;或因钻探施工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部分的钻探施工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甲方、乙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5 %。(赔偿金不超过勘察施工费的2倍)。14.5.2.3勘察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程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钻探施工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14.5.2.4在现场工作的乙方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14.5.2.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政和县教育局 | 乙方: | 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 |
住所: | 政和县城关朝阳路1号 | 住所: | 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邝荣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89*****856 | 联系方法: | 138*****39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邵武市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 1676 2070 5000 5634 |
签订地点:政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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