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邵阳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邵阳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7月29日
邵阳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邵阳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
甲 方: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乙 方:深圳玉意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邵阳市大祥区邵州路九十亭社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玉意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邵阳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最终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乙方将为甲方提供邵阳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管理信息
项目名称:邵阳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面积:邵阳市大祥、双清、北塔、经开四区建成区约70平方公里
二、合同金额
每年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佰壹拾捌万肆仟陆佰捌拾贰元整(小写:¥4184682元/年)即每季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佰零肆万陆仟壹佰柒拾元伍角整(小写:¥*******.5元/季)。
三、合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后再签第二年合同。第一年合同从2019年6月1 日至2020年5月31 日。
四、付款方式
按月考核,按季支付。从2019年4月1日开始计算费用(说明:本项目上个服务周期的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因特殊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在截止日之前完成招投标,为确保数字城管平台持续正常运行,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信息采集工作仍由上个服务周期的采集公司即乙方负责开展),待服务期每满三个月后的次月初支付上三个月的费用。
五、服务内容
1.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定额工作人员110人(管理人员9人、信息采集员85人、信息预审员16人)。9名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信息采集工作的日常管理、质量监督以及人员管理等工作;85名信息采集员(须5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负责信息采集、核实、核查和快捷处理等日常工作;16名信息预审员(信息预审员招聘须由甲方把关,招聘要求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女性1.60m以上,男性1.70m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须通过甲方的专业信息操作考核才能聘用,并由甲方管理)负责信息审查、筛选、派遣等数字城管系统的日常运营工作。其中,信息采集员根据不同等级的网格及工作需要采取轮休排班制度,工作时间不得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实际在岗巡查信息采集员人数不得少于甲方要求的网格设置和班次设定的实际要求。采集员队伍必须规范言行、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2.信息上报要求
乙方负责邵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范围内大祥、双清、北塔、经开四区建成区的信息上报工作,每月有效上报案件量不少于30000条,按照数字城管的要求,依照管理标准每天组织采集员在各自指定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并通过“城管通”上报该区域城市管理问题到甲方或甲方的指定平台。乙方制定详细的采集流程及管理标准,实现采集员的规范化、科技化管理,提高采集员信息采集的质量。信息上报工作必须达到两个基本要求,全区域、全时段的覆盖。全区域,要求信息采集巡查路线覆盖全市建成区约70平方公里范围,避免出现死角;全时段,要求信息采集严格遵守甲方数字城管管理时段要求(全年365天每天7:30-22:00)。乙方应按分班制,每个信息采集员的每月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每月总工作时间。按照甲方要求每天完成对市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如有特殊情况,须无条件地按甲方要求延长工作时间及增加工作量,不得在工作时段出现空档。
3.信息核查核实
乙方负责邵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范围内大祥、双清、北塔、经开四区建成区的信息核查核实工作,按照数字城管的要求,每天组织采集员在各自指定区域进行巡查,当接收到甲方核实、核查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赶到事发地点,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核实、核查,并将信息如实反馈给甲方或甲方的指定平台。
4.信息采集范畴
①市容环卫信息数据②市政维护信息数据③园林绿化信息数据④行政执法信息数据⑤户外广告信息数据⑥街道社区信息数据⑦扬尘治理信息数据等等。
5.信息预审要求
信息预审员负责对邵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范围内大祥、双清、北塔、经开四区建成区的上报信息进行审查、筛选,将审查筛选后的有效信息按数字城管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派遣,并对派遣后的信息反馈进行核查,要求预审员严格遵守甲方数字城管管理时段要求(全年365天,24小时轮班制),严禁在工作时段出现管理空挡。
六、项目要点
1.日常管理
乙方负责采集员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人事管理、考勤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及工作质量的管理等。并要求提供一套完整的采集员队伍日常管理办法,确保采集员队伍业务实施的公正、客观、高效,同时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各种矛盾与冲突,保证信息采集设备设施及器材的维护、管理与正常使用。
2.人员工资
乙方必须保证信息采集员的每月基本工资不低于1800元,并为信息采集员按时缴纳保险。信息预审员的每月平均工资不低于现事业单位科员级别工资标准2810元,并按甲方要求逐年进档,同时为信息预审员按时缴纳五险(按甲方所在地的标准缴纳)。信息采集员、信息预审员的其它待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3.考核机制建立
乙方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针对采集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日常考勤、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与采集员的工作待遇实现挂钩,实现工作的按劳分配,以提高效率,保证公平,确保服务质量。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机制进行调整。
4.作风纪律
乙方须制定一套标准严格、全面、切实可行的作风纪律规定,以加强对采集员作风纪律的管理,杜绝出现吃、拿、卡、要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甲方将通过多种途径对信息采集员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一律责令乙方予以辞退。若发现乙方协助被考核区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响市对四区客观公正考评的行为,立即解除合同。
5.高科技管理能力
信息采集员遍布邵阳市大祥、双清、北塔、经开四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网格,对于信息采集员的管理不同于一般的常规管理,乙方须借助高科技管理手段对采集员的考勤情况、工作情况、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状况(采集标准及具体要求经常有所变动,须及时、准确掌握)、巡查路线实时掌控,确保人员管理到位,保证信息采集质量。
七、项目相关要求
1.甲方将按照《邵阳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公司考核办法(试行)》对乙方进行日常考核和监管,成立考核小组,对乙方的信誉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2.“城管通”管理要求:乙方负责购买符合数字城管平台运行技术要求的“城管通”设备,并负责“城管通”的维修或更换等。“城管通”产生的通信费用由甲方按统一标准向移动公司支付,超出统一标准的通信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信息采集车管理要求:甲方负责提供两辆信息采集车给乙方使用,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管理,乙方承担两辆信息采集车运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含车辆油料、保险、保养、维修、年检、停车、驾驶员车补等费用),费用按实结算,超出投标价格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将车辆交回甲方,并确保车辆状况良好,能正常使用。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信息采集人员、信息预审人员、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岗位设置、作业时间、巡查路线、城管通手机配备、信息采集车等工作信息有知情权,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提供。
2.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质量,有权利以任何方式组织检查、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对乙方按月进行奖罚统计通报,按季度兑现结算。
3.甲方有权利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即时调整变更合同区域内的事件和部件范围、安排临时性信息采集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4.甲方没有处理乙方的人员管理、劳资、社会保险、安全事故矛盾纠纷等问题的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甲方的信息采集范围、事件和部件标准,合同区域内的行政区划、网格划分情况、城管通手机的使用维护要求等基本情况有知情权。
2.乙方对甲方的检查、考核结果,在不涉及或违反保密制度情况下,有权利要求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或相关佐证,并根据检查考核的事实依据和佐证加强内部管理。
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配备人员,制定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在项目区域设置必要的办公地点,高质量地完成信息采集任务。
4.乙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投标承诺保障信息采集员的薪酬(工资、福利、劳保、社保等),乙方未履行的部分,甲方有权从合同费用中扣除其费用或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5.乙方须在邵阳市城区内成立分公司,并设置相应规模的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如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等)。
6.乙方须为所有采集员统一配备工作服和一件印有标示的反光背心,并要求采集员在工作时间规范着装。
7.乙方应每月给甲方提供一次信息采集自评报告,同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临时性的评测资料,保障数字城管监督指挥工作的顺利实施。
8.乙方作为甲方服务外包企业,所有因服务外包业务产生的用工关系、人员管理等均由乙方作为劳动关系主体,负责所有因服务外包业务产生的用工关系、劳动安全、劳动纠纷等一切相关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如战争、瘟疫、具有强大破坏性的自然灾害)导致城市街面秩序完全失控,或者因技术原因导致数字城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信息采集工作被迫停止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一、城市管理应急指挥连带责任
因一般性自然灾害(如暴雨、地震、冻雪灾害、风灾等)或者影响城市管理的严重问题(如交通拥堵、片区拆迁、群体性事件、管道爆裂等),导致城市管理进入应急指挥状态的,乙方须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应急指挥工作,按照甲方要求,调整人力和资源投入,及时提供街面信息以及可能增加的工作内容,保障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需要。
十二、保密条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城管通手机内安装有邵阳市地理信息及部件信息资料,以及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给乙方所有城管信息、资料、数据,均属于涉密资料,乙方必须履行承担保密义务。
1.甲方提供的所有涉密资料仅限于邵阳市“数字城管项目”内本合同履约管理过程中使用,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涉密资料及相关的内容保密,不得以口头、书面电子、影像、音频等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扩散、泄露。
2.乙方应遵守相关规定,对甲方提供的有关政策、文件或资料、数据,无论合同期内还是合同结束,都必须遵循保密的原则,如泄漏或擅自向第三方提供,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国家利益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信息采集员按照本合同要求采集的所有信息均属于公共管理内部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出售、转让、赠与、使用。违者对其进行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第十二条保密条款的规定,侵害甲方合法权益或使得甲方遭到第三方追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2.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信息采集服务,每逾期一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须按照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壹(1%)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必须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乙方违反本合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需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肆拾万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所有实际损失。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邵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签字与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经办)人:联系(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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