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拘留所工程中标结果
公安局拘留所工程中标结果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凌云县公安局拘留所工程中标公告
受凌云县公安局的委托,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凌云县公安局拘留所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凌云县公安局拘留所工程
招标编号:HLBS2010-150
建设地点:广西百色市凌云县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36.97㎡,框架结构(单体)。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水电、防雷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公告时间:2011年2月21日至2月25日
三、开标时间:2011年3月14日上午9时30分
四、中标公告时间: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3月23日
五、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百色市第三建筑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贰万捌仟叁佰壹拾伍元零角陆分(¥*******.06 元)
工 期:180天(日历日)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黄洪(会计师)、 黄刚 (工程师)、 罗胜勇 (工程师)、黄现军 (工程师)、田应勤(业主评委)。
七、招标单位:凌云县公安局
八、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魏 联系电话: 138*****887 传真:****-*******
九、说明
㈠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百色市建筑工程招标站投诉。
㈡质疑电话:0776—2838048 传真:0776—2838048
㈢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或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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