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村原村部厂房及附属用房招租中标结果

中心村原村部厂房及附属用房招租中标结果


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中心村原村部厂房及附属用房招租
项目编号: ********1Q********
产权类型: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交易期限: 2年 5月
乡镇(街道): 西湖镇
村(社区): 中心村
组别:
公示日期: 2019-07-31
产权信息
登记日期:2019-07-15
所有权人: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中心村村民委员会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 否
资产类型: 厂房
项目描述:厂房情况:该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234.14平方米,附属房屋建筑面积约385.45平方米。厂房位于高蜀路东侧,基础设施完备,现对外招租,要求整体租赁。 租赁用途:1、生产螺旋电缆,2、生产电线电缆,3、生产高温线,4、生产尼龙套线。 租赁期限:二年五个月 租金要求:实行先付款后租用的方式,厂房按每年107.5元/平方米计算,附属房屋按每年72元/平方米计算,年租金共计160422.45元。 前五个月租金为66851.02元 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160422.45元。 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160422.45元。 (租金为出租方净得款项,不含开具税务发票等办理其他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如需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自行负责。) 承租人有关注意事项: 1、承租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身份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2、意向承租人报名须与招租单位联系(联系人:纪长泉,联系电话:139*****844),对出租厂房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责任自负。 3、承租方须在西湖镇辖区内注册企业,同时,该注册企业须在西湖镇辖区内登记纳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4、承租方须在合同签署后5日内向招租单位一次性全额缴纳8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于合同终止后退还承租方。 5、厂房的装修与改造须由承租方递交书面装修与改造方案,并经招租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改造作业,改造完毕后须经招租单位现场验收; 6、合同终止,承租方不再续租的,固定装潢部分应无条件完整地交给出租方,并且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权益申索; 7、最终以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用协议为执行依据。 8、不接受联合招租。 9、最终解释权归招租方所有。
交易面积: 1619.59平方米
项目位置: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高蜀路东侧
项目四至:东至 沟圈组 南至 杨庄组 西至 高蜀路道路 北至 沟圈组
补充说明:备注: 1、意向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意向承租人为法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3、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4、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5、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承租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其报名,意向承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中心发现其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扬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使用权人: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中心村村民委员会 权证名称: 权属类型: 集体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审批表: 审批表1.jpg 审批表2.jpg 审批表3.jpg 审批表4.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会议纪要1.jpg 会议纪要2.jpg
转让人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中心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纪长泉
联系电话:139*****844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谈昕
联系电话:150*****788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交易期限:2年5月
标段描述:该厂房位于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高蜀路东侧,招租用途:1、生产螺旋电缆2、生产电线电缆3、生产高温线4、生产尼龙套线。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承租人;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交易面积:1619.59平方米
报名费:¥ 0
保证金:¥ 8000
交易底价:小写 160422.45元/年
交易方式: 竞价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支票
成交情况: 成功 成交日期:2019-07-25
成交人:扬州维尔利螺旋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价:小写 160422.45 元/年
补充说明: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先与招租单位联系(联系人:纪长泉,电话139*****844),对项目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责任自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提交材料:1、法人报名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2、法人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填写《意向受让方的声明与保证》、《农村产权受让申请书》(法人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4、缴纳保证金的凭证(法人报名的,须从单位的基本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5、保证金的缴纳不接受现金缴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用房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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