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学院创伤医学研究所设备购置结果公告

第三临床学院创伤医学研究所设备购置结果公告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医学院委托,就其第三临床学院创伤医学研究所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三临床学院创伤医学研究所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110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预算(万)

交货及安装期

1

CO2培养箱

2

可接受进口

242

国产设备30天内、进口设备60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2

超净工作台

1

/

3

生物安全柜

2

/

4

倒置相差显微镜+CCD摄像头

1

可接受进口

5

研究级倒置显微镜

1

可接受进口

6

家用冰箱(有4℃和-20℃

4

/

7

-40°冰箱

3

/

8

超低温冰箱

2

可接受进口

9

掌中宝离心机

7

/

10

常温离心机

1

可接受进口

11

小型台式高速离心机

2

可接受进口

12

台式冷冻离心机

1

可接受进口

13

恒温水浴

2

/

14

梯度PCR仪

1

可接受进口

15

高压灭菌器

1

可接受进口

16

制冰机

1

/

17

全波长读数仪

1

可接受进口

18

超声波清洗机

1

/

19

超纯水机

1

可接受进口

20

百分之一天平

2

可接受进口

21

万分之一天平

1

可接受进口

22

鼓风干燥箱

2

/

23

烘箱

1

/

24

pH计

1

可接受进口

25

摇床

1

/

26

台式恒温摇床

1

/

27

脱色摇床

1

/

28

涡旋振荡器

2

/

29

单道移液器

可接受进口

30

八道移液器

2

可接受进口

31

八道移液器

2

可接受进口

32

八道移液器

2

可接受进口

33

十二道移液器

1

可接受进口

34

十二道移液器

1

可接受进口

35

液氮罐

2

/

36

运输液氨罐

2

/

37

基础性电泳仪电源

2

可接受进口

38

小型垂直电泳槽

2

可接受进口

39

小型湿转

2

可接受进口

40

小型核酸水平电泳槽

3

可接受进口

41

凝胶成像系统

1

可接受进口

42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1

可接受进口

43

超声波细胞破碎仪

1

可接受进口

44

IVC大小鼠共用鼠笼

1

/

本项目一个标段,以上可接受进口设备的产品经过进口设备论证,允许投报进口设备。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9年6月28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7月26日上午9:00整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13(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

评标时间:2019年7月26日上午9:27整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十四评标室(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

评委会主任:夏成德

评委会成员:田林强、杨京晓、李培全、周新亭

六、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郑州崇源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59号1号楼1204号

序号

中标货物类别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交货期

质保期

1

CO2 培养箱

371

2台

65000.00

国产设备30天内、进口设备60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进口设备两年,国产设备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

研究级倒置显微镜

DMi L

1台

228000.00

3

超低温冰箱

905ULTS

2台

59000.00

4

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25150元整。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乡医学院

联 系 人:武老师

电 话:****-*******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邮 编:450000

八、结果公告媒体

本项目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新乡医学院

2019年8月1日

附件:
新乡医学院第三临床学院创伤医学研究所设备购置项目定稿招标文件.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购置 研究所 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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