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片拍摄制作投放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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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藏财采【2019】0000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公告类型: 单一来源公告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拟对《畅游新西藏》系列专题片拍摄制作投放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采购项目名称:《畅游新西藏》系列专题片拍摄制作投放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畅游新西藏》系列专题片拍摄制作投放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畅游新西藏》系列专题片拍摄制作投放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独家平台

拉萨广播电视台拥有旅游类节目独家播出平台,《一起旅行吧》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一档旅游类节目,拥有多年的旅游专题片拍摄资源和制作经验,在旅游推广方面有专业的思路和宣传渠道。

栏目聚焦于藏区的旅游景点,以景点为切入点,通过主持人的介绍和体验,引领观众,让观众跟随主持人去探寻景区古迹和历史传说,深度挖掘旅游文化,全方位、多视角地展现藏区特色;

2、专业精良的团队

拉萨广播电视台现拥有影视制作类专业团队,从策划创意到拍摄团队以及后期团队都是有过多年旅游专题片制作经验的成熟团队,将充分利用专业的拍摄设备,新颖的专题片结构、可视性强的画面把“畅游新西藏”大型系列节目打造成磅礴大气、内涵丰富、回味悠长,同时富有趣味性、互动性、服务型的精品专题片。

3、多维度推广

《一起旅行吧》在拉萨市电视台多频道播出,目前拉萨广播电视台收视范围覆盖全区七地市。除了传统的播出频道以外,还有微信公众号、腾讯视频、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播出平台,有固定的收视人群,且收视群体不断扩大,作为合作单位的江苏广播电视总台旗下的荔枝网和客户端,拥有用户千万级以上,都可同步宣推,作为央视新媒体矩阵的一员,也会极力把专题片推向新华网等传播范围更广的平台,非常有利于旅游专题片的发布和精确推广。

综上因素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的情形,是指货物和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项目拟由拉萨市广播电视台完成。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拉萨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东路22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论证专家:

郭兆英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主任

郭彪 西藏自治区环保厅主任工程师

刘强 西藏四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高工

康红莉 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

谢莲 拉萨市教育局会计师

2、论证专家意见:

郭兆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的情形,是指货物和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特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建议本项目由拉萨市广播电视台完成。

郭彪:拉萨广播电视台拥有旅游节目独家播出平台《一起旅行吧》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一档旅游节目,基于本项目的特殊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的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符合《采购法第31条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本项目由拉萨市广播电视台提供服务并完成。

刘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货物和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特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即该项目由拉萨市广播电视台来实施。

康红莉: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拉萨广播电视台拥有旅游类节目独家播出平台。《一起旅行吧》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一档旅游类节目,有多年的旅游专题片拍摄资源和制作经验,在旅游推广方面有专业的宣推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谢莲:根据采购方的采购需求,《畅游新西藏》大型系列节目需磅礴大气、内涵丰富、回味悠长,且同时富有趣味性、互动性、服务型的精品专题片。根据上述需求,拉萨广播电视台拥有旅游类节目独家播出平台。《一起旅行吧》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一档旅游类节目,有多年的旅游专题拍摄和制作经验,在旅游推广方面有专业的自推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六、公告期限

2019年8月2日至8月8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3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139*****34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阳光都市小区南区4栋2单元901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2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如潜在供应商对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提出质疑,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逾期将不再受理。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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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拍摄制作 专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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