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贵溪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项目结果变更公示
[贵溪市]贵溪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项目结果变更公示
[2019-08-02]
“贵溪市林业局贵溪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项目”(项目编号:JXJX2019-DZ003)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于2019年7月16日在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预算金额为412.77万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确认该项目中标排序为:第一名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投标报价399万元):第二名东华(安徽)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11.98万元):第三名江西山和林业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12.00万元)。采购人确认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排序人“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并委托“江西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中标结果公告”。 2019年7月22日中标供应商“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以在福建省林业工作任务繁重,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项目合同为由向采购人提交了《弃标函》,放弃该项目中标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经贵溪市财政局依法组织调查,并于 2019年7月31日以“贵溪市财政局关于对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贵财购处字(2019)3号】文件对“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做出了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鉴于“贵溪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省林业局统一部署,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重新组织招标时间上完成不了任务。2019年8月1日,贵溪市林业局经过会议研究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评标报告中排序第二名的“东华(安徽)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按照399.00万元不变。
“贵溪市林业局贵溪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项目”(项目编号:JXJX2019-DZ003)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鉴于原排序第一名:“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放弃中标;经采购人确定,原排序第二名:“东华(安徽)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为第一排序人,中标价确定为:399.00万元;原排序第三名:“江西山和林业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第二排序人;原排序第四名:“安徽春蒂雅林业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三排序人,以此类推。
江西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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