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动物疫病检测诊断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第6包)中标公示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动物疫病检测诊断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第6包)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动物疫病检测诊断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YACZ1232

项目分包(标段):第6包家畜主要疫病病原检测试剂盒

财政编号:RWHF2019-038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7月1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8月2日

第6包家畜主要疫病病原检测试剂盒: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澳东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科技园B4栋2B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玖仟元(¥469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动物疫病检测诊断试剂和耗材采购第6包等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沈守玲,刘向国,张琛,程丽,何长生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徽州大道193号

联系人:何长生

联系方式:0551-62930645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马锦玉联系电话:0551-66223789、66223646

公告期限:2019年08月02日至2019年08月05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动物疫病检测诊断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8月02日

无附件

标签: 耗材 诊断试剂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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