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分子制备、纯化与分析测试平台设备结果公告
药物分子制备、纯化与分析测试平台设备结果公告
新乡医学院药物分子制备、纯化与分析测试平台设备项目 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药物分子制备、纯化与分析测试平台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1104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 包1: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包2: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本项目预算金额:包1:154.6万元;包2:165.16万元。 四、评标日期:2019年7月31日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评标室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9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八、评标委员会名单:刘宝亮、邱培勇、张学习、王良顺、魏洛霞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现金。本次包1中标服务费金额:壹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14550.00元);包2中标服务费金额:壹万伍仟肆佰肆拾叁元整(¥15443.00元)。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新乡医学院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373-3029880 2.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2楼1202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5738877730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要求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投标报价明细表与售后服务承诺。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8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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