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创文公益广告宣传项目的变更公告
城区创文公益广告宣传项目的变更公告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漯河市委宣传部委托,就城区创文公益广告宣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9年8月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原招标项目名称:城区创文公益广告宣传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9-81
原公告日期: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7、招标文件获取:7.12019年8 月2日08时00 分至 2019 年8 月8日08 时00 分。”现变更为“第一章 招标公告7、招标文件获取:7.1 2019年8 月2日08 时00 分至 2019 年8 月 8日18 时00 分。”
2、为响应小型微型企业优惠政策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低价优先法)2.2.3(3)其他因素,企业业绩:企业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每份得2分。最多得6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原件)(类似项目指广告制作安装或广告设计项目)”
现变更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低价优先法)2.2.3(3)其他因素,企业业绩:企业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每份得2分。最多得6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原件)(类似项目指户外广告制作安装或广告设计项目)”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 服务方案及承诺”
现变更为:“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 服务方案及承诺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二)服务承诺
致:中共漯河市委宣传部
我们已经详细审阅了“城区创文公益广告宣传项目”全部招标文件,充分了解了本招标项目的实际内容,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1、如我方中标,我们保证质保期内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完善的固定场所售后服务机构,并在收到招标人服务需求通知后第一时间按照要求予以回复处理。
2、如我方中标,我们保证针对本次招标项目配备完善专业的售后维修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主要从事质保期内公益广告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维修。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且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招标文件以澄清后为准。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电子采购文件,如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 标 人:中共漯河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王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28966
地 址:漯河市海河路军分区东100米路北创文指挥部
代理机构: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395-5569072/5569071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北段财富中心C座22楼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 话:0395-31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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