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案件审计项目结果公示

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案件审计项目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案件审计项目

招标编号:GXQ********

评审日期:2019年8月7日

公示日期: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案件审计,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2名及以上专职执业注册会计师;

4、投标单位需出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

5、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

备注

A

2019年8月7日

在(内注协【2018】105号)文件的基础上下浮75%

内蒙古精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祁峻岭王艳丽 赫洪文 范志辉张广霖

二0一九年八月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 案件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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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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