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案件审计项目结果公示
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案件审计项目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案件审计项目
招标编号:GXQ********
评审日期:2019年8月7日
公示日期: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案件审计,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2名及以上专职执业注册会计师;
4、投标单位需出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
5、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 | 中标供应商 | 备注 |
A | 2019年8月7日 | 在(内注协【2018】105号)文件的基础上下浮75% | 内蒙古精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祁峻岭王艳丽 赫洪文 范志辉张广霖
二0一九年八月七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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