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工业产业区块划定及新型产业用地(M0)选址中标结果
白云区工业产业区块划定及新型产业用地(M0)选址中标结果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白云区工业产业区块划定及新型产业用地(M0)选址(项目编号:1371-1941GDGH2171)中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规划编研信息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08日15:43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7月17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7月17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何永强、邝贤国、李洪庆、朱火保、陈英晔 | ||
总中标金额 | ¥3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规划编研信息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景云路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广州市白云区规划编研信息管理中心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规划编研信息管理中心的委托,于2019 年07月17 日就白云区工业产业区块划定及新型产业用地(M0)选址(440111-201907-105173-0012)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1-201907-105173-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白云区工业产业区块划定及新型产业用地(M0)选址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法人代表邓兴栋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联合体主体)
2: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数绘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曾红汉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84号自编2号15铺(联合体成员)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白云区工业产业区块划定及新型产业用地(M0)选址 | / | 1项 | ¥3,190,000.00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3,190,000.00 |
七、评审日期:2019-08-07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何永强成员: 邝贤国、李洪庆、朱火保、陈英晔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计取收费金额:¥32,520.0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项目名称:白云区工业产业区块划定及新型产业用地(M0)选址 | |||||||
项目编号:1371-1941GDGH2171 | |||||||
评审日期:2019年8月7日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1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主体)&广州市数绘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员) | 是 | 39.40 | 45.00 | 10.00 | 94.40 | 1 |
2 | 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所 | 是 | 22.60 | 19.00 | 9.98 | 51.58 | 2 |
3 | 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 是 | 20.40 | 11.50 | 9.98 | 41.88 | 3 |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先生,陈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工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
联系人:林伟森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规划编研信息管理中心 | 地址:广州市景云路36号 |
联系人:谭智耘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405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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