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合同备案和工程担保业务更换业务系统的通知

关于施工合同备案和工程担保业务更换业务系统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1.根据市建设局工作部署,工程担保保函(含保函提交保管、取回、续保)备案事项自2017年12月12日起改为访问厦门建设与管理局官网,通过业务系统访问厦门市建设工程综合业务平台(企业端)进行登录操作或市造价站网站工程担保企业端进入。直接登录地址:(http://xmjs.gov.cn:8081/XMDJGQT)。具体操作详见市造价站网站相关通知。

2.原已办理过施工合同备案项目的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及2017年12月12日前提交保管的保函取回和续保事项在原系统操作。

3. 提交的保函必须符合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支付保函》和《履约保函》的通知”的规定。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

2017.12.12

提交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所需材料

1.担保公司出具的工程担保保函(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向担保公司缴交的担保保证金、风险准备金银行转帐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合同价大于一亿元且有分段的保函需提供 “厦门市建设工程分段滚动担保说明书” (原件及复印件)

4.与专业担保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或担保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报建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取回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所需材料

1.施工单位取回履约保函:承包商取回履约保函申请表、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建设单位取回支付保函:建设单位取回支付保函申请表、承包商出具的“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情况一览表”

3.取回保函的申请表上所列经办人一致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办理保函保管时加盖“合同已备案”的保函复印件

提交银行出具保函所需材料

1.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

2.报建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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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系统 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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