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19-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运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BB2019ZFCGC377
蚌埠市2019-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运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BB2019ZFCGC377
蚌埠市2019-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运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BB2019ZFCGC3771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蚌埠市2019-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运维项目
2、项目编号: BB2019ZFCGC3771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信息化教学设备采购
4、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1年。
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预算:13万元
7、采购公告日期:2019年8月1日
8、开标日期:2019年8月12日9:00
9、评审委员会名单:张树强(组长)、吴勋、李立群(业主代表)
10、采购单位名称: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蚌埠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立群,联系电话:182*****798
1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项目负责人:蔡士通,联系电话:*******
12、收费标准:无,收费金额:0元
13、公告期限: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3日
14、成交人:
名称: 安徽观知天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蚌埠市,成交金额: 12.84万元,
资格能力条件:/
质量:合格
业绩:
1、 淮北市政办2018年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8月
2、 淮南市政办2018年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1月
3、 阜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0月
4、 淮南市政办2019年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5月
5、 宿州市政办2018年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2月
6、 宣城市政办2018年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4月
7、 淮北市政办2019年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6月
8、 宿州市政办2019年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8月
9、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政策图解第三方代理,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6月
10、 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政策图解第三方代理,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
11、 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政策图解第三方代理,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6月
12、 淮北市教育局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7月
13、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0月
14、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0月
15、 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1月
16、 淮北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7月
17、 淮北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9月
18、 淮北市农业委员会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6月
19、 淮北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7月
20、 淮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6月
21、 淮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1月
22、 淮北市发改委政务公开第三方信息运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7月
获奖:/
项目负责人:/
综合评标法得分:86分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其他:/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联系电话:****-*******。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47@qq.com">发送至********47@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附件:
1、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如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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