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JBFZB(Z)2019-067

三、招标内容及资金来源:

3.1招标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辆)不含预估国、省补

小计

(万元)不含预估国、省补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1-1

6-7米级大型纯电动公交车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10

47

470

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

招标人指定交货点

总计

470



备注:

(1)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制造、运输、保险、装卸、验收等交付使用前的全部工作,以及保修期内免费维护、保养、维修及整车生命周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以上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应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以上价格不含国、省补价,仅是企业需要出资部分。

(4)本项目所招标纯电动车辆为公交客运车,车辆装载动力电池容量不低于120kw·h,电池品牌全国市场占有率前三。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目录中的产品;车辆专用安全设施符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1240-2019<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设备要求>》的要求,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满足符合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当地行业部门(榕运管[2019]179号)的相关标准,视频监控装置设备应满足《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平台技术要求》(JT/T1077-2016)的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讯协议》(JT/T1078-2016)的要求。(以上要求需厂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满足以上条件者不符合此次招标要求,购置标书不予办理)。

(5)车辆三电系统及高压部分部件质保期不少于8年。

3.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要求。

3.3交货要求:交货地点、规格、数量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车辆制造商;

4.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部门官网下载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信息材料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4投标人应无不良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等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4.5投标人必须在福州市设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投标人必须为合格的道路客运车辆制造厂商;投标人2018年度纯电动客车销售业绩不少于4000辆(提供中汽协销量证明文件);

4.7投标人已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投标人应不是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失信客户;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备注:投标人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 7日,每天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人民币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不予受理,未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车辆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本项目所招标纯电动车辆为公交客运车,车辆装载动力电池容量不低于120kw·h,电池品牌全国市场占有率前三。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目录中的产品;车辆专用安全设施符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1240-2019<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设备要求>》的要求,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满足符合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当地行业部门(榕运管[2019]179号)的相关标准、视频监控装置设备应满足《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平台技术要求》(JT/T1077-2016)的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讯协议》(JT/T1078-2016)的要求。(以上要求需厂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满足以上条件者不符合此次招标要求,购置标书不予办理)。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9年7月30日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9年7月30日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开标。

八、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会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公示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九、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标人: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252号01号楼1-4层(邮编:350004)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

联 系 人:程小姐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70@qq.com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方圆分理处

帐 号:1402 0237 0910 0006 359


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补遗书(1号)

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和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三、招标内容及资金来源:3.1招标内容备注:(4)原内容如下:

备注:

(4)本项目所招标纯电动车辆为公交客运车,车辆装载动力电池容量不低于120kw·h,电池品牌全国市场占有率前三。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目录中的产品;车辆专用安全设施符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1240-2019<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设备要求>》的要求,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满足符合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当地行业部门(榕运管[2019]179号)的相关标准,视频监控装置设备应满足《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平台技术要求》(JT/T1077-2016)的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讯协议》(JT/T1078-2016)的要求。(以上要求需厂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满足以上条件者不符合此次招标要求,购置标书不予办理)。

修改为:

备注:

(4)本项目所招标纯电动车辆为公交客运车,车辆装载动力电池容量不低于120kw·h,电池品牌全国市场占有率前三。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目录中的产品;车辆专用安全设施符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1240-2019<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设备要求>》的要求,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满足符合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当地行业部门(榕运管[2019]179号)的相关标准,视频监控装置设备应满足《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平台技术要求》(JT/T1077-2016)的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讯协议》(JT/T1078-2016)的要求。(以上要求需厂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或需厂家提供承若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满足以上条件者不符合此次招标要求,购置标书不予办理)。

本补遗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已发到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所有澄清补遗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如先后发出的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补遗书为准。投标人必须自行留意并经常登入发布补遗书的网站,以免错过可能的补遗资料(如延期投标通知、澄清答疑等),由于投标人未自行查阅相应通知、答疑造成的投标错误、失误、废标等结果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招标人: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252号01号楼1-4层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传真电话:****-********

电子信箱:********70@qq.com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


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补遗书(2号)

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和修改内容如下:

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三)配置要求

2. 6-7米纯电动公交车配置要求(表)中★18、悬架系统:前2 后2 (前3后3)少片簧;明确品牌。修改为:★18、悬架系统:少片簧;明确品牌。

2.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技术文件(三)技术偏离表中★18、悬架系统:前2 后2 (前3后3)少片簧;明确品牌。修改为:★18、悬架系统:少片簧;明确品牌。

补充本项目补遗书未说明的均按原招标文件要求。

本补遗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已发到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所有澄清补遗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如先后发出的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补遗书为准。投标人必须自行留意并经常登入发布补遗书的网站,以免错过可能的补遗资料(如延期投标通知、澄清答疑等),由于投标人未自行查阅相应通知、答疑造成的投标错误、失误、废标等结果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招标人: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252号01号楼1-4层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电子信箱:********70@qq.com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7月30日9时00分在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FJBFZB(Z)2019-067

招标人: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评审地点: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由林绍义、凌峰、卢振沪、杨一南、张光明等5人组成(详见评标签到表),其中业主评委为张光明等1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致推荐为林绍义为评标委员会组长。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3、开标情况及评标情况说明

评标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各家投标人均合格。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商务

技术

报价

综合得分

排序

1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5

29.5

49.6

94.10

1

2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18.5

25.9

46.4

90.80

2

3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14

28.4

46.79

89.19

3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位名称

货物名称

数量

制造

厂名

投标总价(不含国、省补)

交货期(现

场交货)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6-7米级大型纯电动公交车

10辆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小写):*******
(大写):肆佰伍拾伍万元整

按招标文件要求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05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252号01号楼1-4层

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

联系人:程小姐联系电话:****-********

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时间: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05日17:00内以书面形式(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提出异议,招标代理需当面签收。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FJBFZB(Z)2019-067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7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在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FJBFZB(Z)2019-067

招标人: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评审地点: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由林绍义、凌峰、卢振沪、杨一南、张光明等5人组成(详见评标签到表),其中业主评委为张光明等1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致推荐为林绍义为评标委员会组长。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

货物名称

数量

制造

厂名

投标总价(不含国、省补)

交货期(现

场交货)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6-7米级大型纯电动公交车

10辆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小写):*******
(大写):肆佰伍拾伍万元整

按招标文件要求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8月09日至2019年8月19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252号01号楼1-4层

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

联系人:程小姐联系电话:****-********


标签: 纯电动公交车 公共交通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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