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3年广西高速公路规划项目前期工作N0.9标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中标公告
2019~2023年广西高速公路规划项目前期工作N0.9标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标题:2019~2023年广西高速公路规划项目前期工作NO.9标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类型:资格后审
地区:长春市
发布日期:2019年8月13日
招标内容:编制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达到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
项目编号:19-JLZTB-17
中标工程:2019~2023年广西高速公路规划项目前期工作NO.9标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中标单位 | 中标价格 | 项目负责人 |
广西第一地质工程公司 | *******.00元 | 刘文显 |
工程地点:广西省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0日历天完成全部相关成果报告的编制、报批工作。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应根据招标人的时间要求完成相应报批工作。
建设单位: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开标日期:2019年8月12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示日期: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5日
技术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满足公路勘察设计的要求。
代理机构: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2023年广西高速公路规划项目前期工作NO.9标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附件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企业业绩公示:
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广西第一地质工程公司 | |||
主要人员信息 | 拟任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刘文显 |
证书编号 |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 | |||
时 间 | 负责过的主要工程 | 该项目中任职 | ||
2015年 | 靖西至孟麻(标亮至孟麻段)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项目负责人 | ||
2016年 | 兴安县城绕城公路(东绕城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项目负责人 | ||
2016年 | 广西博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服务 | 项目负责人 | ||
2017年 | 柳州市阳和第二小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项目负责人 | ||
2017年 | 广西浩德武鸣区宁武镇50MWp农业光伏并网电站地灾评估 | 项目负责人 | ||
2017年 |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MWp)EPC总承包建设项目升压站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项目负责人 | ||
企业 项目 业绩 信息 | 项目名称 | 工作期限 | ||
苏鹿二级公路永福县城连接线工程 | 2014年1月 | |||
德胜至高明公路工程 | 2014年10月 | |||
宜州经北牙至龙头公路工程 | 2014年10月 | |||
扶绥县中东至县城公路 | 2015年1月 | |||
扶绥县西长经东罗至厚寨公路 | 2015年1月 | |||
上思县城至广西十万大山国家森林公园二级公路建设项目 | 2014年10月 | |||
靖西至孟麻(标亮至孟麻段)公路 | 2015年11月 | |||
容县经济开发区至都峤山景区公路 | 2015年9月 | |||
兴安县城绕城公路(东绕城路)工程 | 2016年5月 | |||
东兰县绕城路(那造至同拉段) | 2016年5月 | |||
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吴圩至上思连接线(南宁段) | 2016年5月 | |||
G323钟山至平乐源头段一级公路 | 20156年7月 | |||
大明山保护区三宝至天坪公路改造工程(K20~K30段)工程 | 2017年8月 | |||
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 2017年6月 | |||
融水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融水至安太段) | 2017年12月 | |||
吴圩机场至隆安高速公路项目 | 2017年11月 | |||
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钦州至山口段及北海支线改扩建项目 | 2017年11月 | |||
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长塘互通式立交项目 | 2018年1月 |
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无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及业绩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近五年内(2014年1月至今)至少承接或完成过2项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工环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近5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在2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二.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2 | 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2.3 | 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且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经过验证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7)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5 | 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评分值 总分 100 分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20 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0 分 c.投标人的服务保障5分 d.实施方案40分 e.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5分 f.投标报价10分 |
2.9 | 澄清 | 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2.11 | 评标排序 |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 |
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2 名。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 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20 分 | 单位业绩 | 20分 | 满足最低业绩要求得10分,在此基础上近5年内承揽或完成业绩每增加1项加1分,最高加10分。 |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0 分 | 投入人员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10分,在此基础上近5年内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项业绩加2分,最高加10分。 |
c. | 投标人的服务保障 | 5 分 | 本地化服务 | 5分 | 投标人注册地在广西或在广西设有分公司,且在广西设有固定办公地点的得5分(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作为计分依据) |
d. | 项目实施方案 | 40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10分 | 方案完整、全面、合理,具有操作性得6-10分;方案完整、基本合理得6分;方案不完整、不合理不得分。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10分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计划合理、措施得当、切合实际,得6-10分;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计划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得当、基本切合实际,得6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计划不合理、措施不得当不得分。 | |||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 10分 | 保证工作质量的措施得当,有详细的保障措施,并具有操作性得6-10分;基本得当得6分;不得当不得分。 | |||
组织协调及保证措施 | 5分 | 能够较好完成组织协调工作,保障措施合理、得当,并具有操作性得4-5分;基本合理、得当得3分;不合理不得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合理、措施得当、切合实际,得4-5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得当、基本切合实际,得3分;后续服务的安排不合理、措施不得当不得分。 | |||
e | 服务承诺及 优惠条件 | 5分 | 针对投标人提报的合理服务承诺和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价,对人员投入、设备投入、成果质量进行承诺且基本可行,得3分,每提供1项有优惠条件加1分,最多加2分。 | ||
f. | 投标价 | 10分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当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当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超出5家(含5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 ||
投标报价满分10分。 |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投标报价得分总分为各分项报价之和。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 -(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 +(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投标报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 E1: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分; E2: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分。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得分为0分。 投标报价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司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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