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张家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张家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 TGZC2019-174 |
招标人: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国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张家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张家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0.00 |
招标方案说明: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项目概况:根据本项目PPP模式实施方案内容,本次PPP模式实施的张家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具体包括两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分别为恭门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和龙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中的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模式进行项目运作,即社会资本负责项目设施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并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有关设施无偿交还给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合作期确定为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本项目总投资12200万元,资本金设定为项目总投资的20.49%,金额约2500万元,其余9700万元通过融资等方式解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与项目资本金一致为2500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张家川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按照40%:60%的比例出资,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4:6。即政府方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社会资本方以现金方式出资1500万元。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方式。 |
户名: |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号: | 以短信为准 |
开户行: | 甘肃银行天水分行营业部 | 行号: | ********0103 |
保证金咨询电话: | 暂无 |
开标厅: | 开标时间: | 至 | ||
评标室: | 评标时间: | 至 |
标段信息
标签: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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