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校园广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天津科技大学校园广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科技大学校园广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采购单位天津科技大学
行政区域河西区公告时间2019年08月13日20:4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7月22日中标日期2019年08月12日
评审专家名单李青、尹秀波、刘静、王敏、于海
总中标金额¥30.762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彤
项目联系电话185*****773
采购单位天津科技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增1号新华园大厦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思彤 ***-********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C0107—天津科技大学校园广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上传版).doc
附件2附件1.docx
附件3附件2.docx

  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天津科技大学的委托,就“天津科技大学校园广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XLZB-2019-C-010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XLZB-2019-C-0107

项目名称:天津科技大学校园广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陈思彤

联系方式:185*****77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老师 ***-********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2

合同履行日期:货到: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安装(施工)完成:货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增1号新华园大厦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思彤 ***-********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7月22日

中标日期:2019年08月12日

总中标金额:30.76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金额(万元)
1天津市创达新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航宇公寓1-4-40130.762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4614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采用差额、累计、阶梯式收费标准。具体如下:招 标 费 类 率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20(含)以下一次性收取3000元20-100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0.20%10000-500000.05%0.05%0.0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6.2支付人:本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投标单位 支付。6.3支付方式招标活动完成后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开具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基本帐户信息如下:帐户名称: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号:****************8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红旗南路支行联 行 号:********9055注:只接受从成交供应商银行账户汇(转)出的汇(转)款作为服务费;若供应商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我公司概不接受。6.4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评审专家名单:

李青、尹秀波、刘静、王敏、于海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1

六、其它补充事宜

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科技大学、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标签: 系统设备 校园广播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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