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溪后村斗窠池塘景观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溪后村斗窠池塘景观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华瑞南招【2019】第3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溪后村斗窠池塘景观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溪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溪后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溪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发包价为18150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溪后村斗窠池塘景观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在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18150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②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③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被列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没有被列入《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38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4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7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0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7号)、《关于公布第六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9号)规定的从业限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 月31 日至2019年8 月6 日,每日下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在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滨江北路91号(怡景嘉园)B1栋2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 月12 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滨江北路91号(怡景嘉园)B1栋203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溪后村村公示栏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溪后村民委员会
地址:延平区王台镇溪后村,邮编:353000
电话:138*****802 、 180*****361
联系人:严先生、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滨江北路91号(怡景嘉园)B1栋203室,邮编:353000
电话:0599-*******
联系人: 小姜、小吴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华瑞南招【2019】第35号
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溪后村斗窠池塘景观改造工程招标,于2019 年8 月12 日15 时30 分在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依法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溪后村民委员会
地址:延平区王台镇溪后村,邮编:353000
电话:138*****802 、 180*****361
联系人:严先生、魏先生
二、招标代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滨江北路91号怡景嘉园B1栋203室,邮编:353000
电话:0599-*******
联系人:小姜
三、中标候选人
1、中标候选人:福建兴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周期:60日历天;投标报价:¥181503元;
四、被确定为废标投标单位及原因: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备注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陈忠兰、吴秀细、肖丽娟 。
六、如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时间:2019年8月13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内以书面形式(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地址)向主管部
门反映,书面材料同时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溪后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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