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第九幼儿园1号楼、2号楼不锈钢防盗网安装及零星项目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溪县第九幼儿园1号楼、2号楼不锈钢防盗网安装及零星项目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第九幼儿园1号楼、2号楼不锈钢防盗网安装及零星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邀请名单如下:福建恒劦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泉发住宅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第九幼儿园;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20886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8868元;发包价;191621元;
2.5.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日8时00分至2019年8月5 日17时30分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713室)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300 元人民币,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8月12日9 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1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8 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8月5 日17时 30 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第九幼儿园, 邮编:362400
电话:135*****069
联系人:张炎地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713室,邮编:362400
电话:137*****807/****-********,传真:****-********
联系人:林丽玉
确 认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第九幼儿园1号楼、2号楼不锈钢防盗网安装及零星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邀请名单如下:福建恒劦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泉发住宅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第九幼儿园;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20886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8868元;
2.5.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日8时00分至2019年8月5 日17时30分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713室)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300 元人民币,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8月12日9 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1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8 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8月5 日17时 30 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益民街118号, 邮编:362400
电话:135*****069
联系人:张炎地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713室,邮编:362400
电话:137*****807/****-********,传真:****-********
联系人:林丽玉
确 认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jaxgx邀招[2019]047号
安溪县第九幼儿园1号楼、2号楼不锈钢防盗网安装及零星项目工程邀请招标于2019年8月12日在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福建泉发住宅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恒劦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姓名 | 王斌玲 | 陈银山 | 李飞元 |
注册编号 | 闽********3354 | 闽********6225 | 闽********0521 |
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中标价 | 19.2016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标准 | ||
工期 | 20日历天 |
2、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4、评标委员会名单:谢樟铁、杨竟毅、黄毅鹏
5、公示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6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益民街118号 ,邮编:362400
电子邮箱:/ ,电话:135*****069,传真:/
联系人:张炎地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713室,邮编:362400
电子邮箱:/
电话:137*****807/****-********,传真:****-********
联系人:林丽玉
7、异议提出:投标人或都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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