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石矿提取锂云母和玻陶原料中标结果

长石矿提取锂云母和玻陶原料中标结果


江西省远方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长石矿提取锂云母和玻陶原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省远方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长石矿提取锂云母和玻陶原料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环评科)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24号(336000)

项目名称

江西省远方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长石矿提取锂云母和玻陶原料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花桥村

建设单位

江西省远方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省远方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长石矿提取锂云母和玻陶原料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花桥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范围为北纬N2741′17″、东径E11429′5″。厂区南侧为花桥村,北侧、西侧及东侧均为林地,占地面积106亩。

本项目属于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磨矿分级车间、主体生产车间、破碎粉料堆放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动力房、器材机修间、配件库等辅助工程;新建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新建办公楼、门卫、道路、围墙、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新建一体化生活污水生化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沉淀池、事故池、布袋除尘装置、降噪措施、固废暂存场等环保工程。

项目主要以长石矿、浮选药剂、水等为原辅料,经破碎、筛分、球磨、浮选、磁选、摇床、过滤等工序生产各产品。

项目产品方案:年处理20万吨长石矿,产品包括锂云母精矿33900t/a,Li2O ≥4.1%;粗长石粉152550t/a,60目;细长石粉16950t/a,200目;超细长石粉16950t/a,280目;低档长石粉5715t/a,60目。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占总投资的1.8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必须严格执行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宜春市瓷土加工生产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建设。

(一)清洁生产要求。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选择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废水包括选矿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初期雨水与选矿废水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不外排。

选矿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浓密池浓缩泥浆,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排放。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废气包括破碎工序粉尘,及装卸扬尘、运输扬尘、原料矿堆场表面扬尘及汽车尾气等无组织排放废气。

破碎工序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经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破碎车间未收集到的粉尘以及原料库装卸杨尘、运输扬尘、原料矿堆场表面扬尘等。采用湿法选矿工艺,加强车辆管理,采用密闭输送及洒水、设置车辆清洗平台等措施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噪声源来自破碎机、分级机、球磨机、浮选机等设备。通过优化设备选型,合理规划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处理,加强设备、运输车辆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的绿化建设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沉淀池沉淀渣、浮选剂包装容器、生活垃圾。

沉淀池沉淀渣同低档长石一同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卫生填埋处理;浮选剂包装桶定期由供应厂商回收。

项目固废在送出厂区处理前应分类收集、合理存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设置。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用水由市政管网提供,不以地下水为水源。企业对地下水防治采取分级分区防治措施,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沉淀池、事故池、浓密池、雨水收集池、选矿车间等,按报告书要求做好相应防腐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包括破碎车间、原料库、沉渣堆放区等,简单防渗区为办公楼、厂区道路等,公司在花桥村、夏家里、凤口三个地下水监测点,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七)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定为破碎车间、筛分车间、原料仓库卫生防护距离50m。你公司应配合袁州区人民政府做好该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八)环境风险防范要求。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患措施,从生产使用、管道、贮运等方面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产车间、危险品库等进行监控和管理,设置1个300m3事故池,制定突发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项目安全评价内容。制定和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九)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你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十)公众参与要求。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本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进行了公示。

江西省远方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长石矿提取锂云母和玻陶原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省远方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长石矿提取锂云母和玻陶原料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环评科)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24号(336000)

项目名称

江西省远方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长石矿提取锂云母和玻陶原料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花桥村

建设单位

江西省远方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省远方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长石矿提取锂云母和玻陶原料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花桥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范围为北纬N2741′17″、东径E11429′5″。厂区南侧为花桥村,北侧、西侧及东侧均为林地,占地面积106亩。

本项目属于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磨矿分级车间、主体生产车间、破碎粉料堆放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动力房、器材机修间、配件库等辅助工程;新建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新建办公楼、门卫、道路、围墙、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新建一体化生活污水生化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沉淀池、事故池、布袋除尘装置、降噪措施、固废暂存场等环保工程。

项目主要以长石矿、浮选药剂、水等为原辅料,经破碎、筛分、球磨、浮选、磁选、摇床、过滤等工序生产各产品。

项目产品方案:年处理20万吨长石矿,产品包括锂云母精矿33900t/a,Li2O ≥4.1%;粗长石粉152550t/a,60目;细长石粉16950t/a,200目;超细长石粉16950t/a,280目;低档长石粉5715t/a,60目。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占总投资的1.8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必须严格执行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宜春市瓷土加工生产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建设。

(一)清洁生产要求。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选择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废水包括选矿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初期雨水与选矿废水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不外排。

选矿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浓密池浓缩泥浆,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排放。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废气包括破碎工序粉尘,及装卸扬尘、运输扬尘、原料矿堆场表面扬尘及汽车尾气等无组织排放废气。

破碎工序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经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破碎车间未收集到的粉尘以及原料库装卸杨尘、运输扬尘、原料矿堆场表面扬尘等。采用湿法选矿工艺,加强车辆管理,采用密闭输送及洒水、设置车辆清洗平台等措施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噪声源来自破碎机、分级机、球磨机、浮选机等设备。通过优化设备选型,合理规划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处理,加强设备、运输车辆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的绿化建设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沉淀池沉淀渣、浮选剂包装容器、生活垃圾。

沉淀池沉淀渣同低档长石一同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卫生填埋处理;浮选剂包装桶定期由供应厂商回收。

项目固废在送出厂区处理前应分类收集、合理存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设置。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用水由市政管网提供,不以地下水为水源。企业对地下水防治采取分级分区防治措施,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沉淀池、事故池、浓密池、雨水收集池、选矿车间等,按报告书要求做好相应防腐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包括破碎车间、原料库、沉渣堆放区等,简单防渗区为办公楼、厂区道路等,公司在花桥村、夏家里、凤口三个地下水监测点,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七)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定为破碎车间、筛分车间、原料仓库卫生防护距离50m。你公司应配合袁州区人民政府做好该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八)环境风险防范要求。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患措施,从生产使用、管道、贮运等方面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产车间、危险品库等进行监控和管理,设置1个300m3事故池,制定突发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项目安全评价内容。制定和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九)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你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十)公众参与要求。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本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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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 云母 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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