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芜湖县环卫第一轮餐厨垃圾收运作业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19年芜湖县环卫第一轮餐厨垃圾收运作业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19年芜湖县环卫第一轮餐厨垃圾收运作业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9年芜湖县环卫第一轮餐厨垃圾收运作业项目
项目编号:WH12CG2019FW510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2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2019年08月1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深圳剑峰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樟树布新八巷11号
中标金额:*******.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餐厨垃圾运输车驾驶员、3人、4500元/人/月;管理员工、3人、4500元/人/月;电瓶车工人、4人、2500元/人/月;辅助工人、4人、2500元/人/月;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奚鹏、屠世香、胡艳、孔庆艳、周华国
招标人名称:芜湖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交通大楼二楼
联系人:翟工
联系方式:181*****219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县湾沚镇芜湖中法机械商贸城D3幢
项目负责人:陈工联系电话:139*****782
收费标准: 按《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文)执行收费金额: 334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08月14日18时14分07秒至2019年08月16日00时00分00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县湾沚镇芜湖中法机械商贸城D3幢,联系电话:139*****78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业绩1:名称:亳州经济开发区G105国道等68条街道清扫保洁管理服务项目,时间:2018年9月20日,采购人: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业绩2:名称:北二环等7条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品目二),时间:2018年01月08日,采购人:贵阳市城市管理局;
业绩3:名称:2018年园区道路保洁服务G标段,时间:2018年10月12日,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业绩4:名称:新余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服务A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采购人:新余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标一览表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章、服务要求偏离表填写错误,作无效投标处理。
特此公告。
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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