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城管局餐余垃圾无害化处理车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无为县城管局餐余垃圾无害化处理车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无为县城管局餐余垃圾无害化处理车辆采购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无为县城管局餐余垃圾无害化处理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H09CG2019HW543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9日09时00分00秒

采购日期:2019年08月15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成交金额:599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无为县城管局采购餐厨垃圾车一辆、桶装餐厨垃圾车两辆,成交价为599000.00元,供货期为5个日历天,满足竞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何珂、孙惠琳、秦逊

采购人名称:无为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无为县安阳小区综合楼五楼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188*****789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濡须路1#

项目负责人:吴芳联系电话:182*****288

收费标准:按竞价结果收取收费金额:720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08月15日14时38分15秒至2019年08月18日14时38分15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濡须路1#,联系电话: 182*****28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1、芜湖德祥办公家具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供货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2、芜湖创笪线缆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作无效标处理;

3、马鞍山安豪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对主要技术参数作出承诺,作无效标处理;

4、芜湖瀚荣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对主要技术参数提供证明材料,作无效标处理。

特此公告。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无害化处理 餐余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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