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73127部队采购篷布项目中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73127部队采购篷布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73127部队采购篷布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73127部队 | ||
行政区域 | 连江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16日20:34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6月20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8月15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蔡传彪、刘思得、李劲松、黄幸伟、柯文铸(组长)、 | ||
总中标金额 | ¥19.98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杰芬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73127部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山边岗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登高189*****0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讲堂路18号福晟钱隆大第9号楼161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杰芬****-******** |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73127部队的委托,就“中国人民解放军73127部队采购篷布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HJZB[GK]BD*******-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HJZB[GK]BD*******-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73127部队采购篷布项目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73127部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山边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登高189*****05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概述:73127部队采购篷布项目
2.采购标的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供应商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要求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4.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5.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货物的主机、附件、零备件等货物部分,还要包括可能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伴随服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6.本次采购项目的产品为定制产品部不设置核心产品。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军绿色,基布采用高强丝与涤纶化纤,耐拉扯、耐磨,防晒防腐,持久耐风化;
2.单面涂有PVC糊树脂多次涂层,具有防水、防雨功能,面料柔软,反复使用无折横;
3.包边带锁孔,孔间距50cm,可定制,加厚隔热;
4.耐寒防脆-20度,耐磨3万次,拉力大于300kg,耐挠大于3万次,耐水渗透500mm高静水压无渗透;
序号 | 类别 | 尺寸(米) | 数量(块) |
1 | 1号 | 10x7.5 | 78 |
2 | 2号 | 10x7 | 38 |
3 | 3号 | 13x7 | 14 |
4 | 4号 | 16x7 | 1 |
5 | 5号 | 17x7 | 3 |
6 | 6号 | 9x6 | 16 |
样品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具体1号样品一块,样品规格尺寸1米X1米,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
(2)样品的标准和要求:
①、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样品,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样品不得体现投标人名 称及其他和投标人相关的信息;
(3)是否需要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否。
(4)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
①、样品应符合要求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样品如与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响应表》应答情况不一致的,以样品做为评审依据。
②、样品在评审过程中,如需要可能对样品进行拆散等破坏性检验测试,由此造成的损坏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仅作为本次评审专家组的评审依据,若本项目需复审,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样品评审结果不作更改。
(5)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将作为评审及成交后的验收依据。成交后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投标人还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6)样品提交及退回:
①、样品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样品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的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样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②、样品送达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③、供 应商接到采购代 理公司通知后办理样品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若发生样品损毁丢失后果自负。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款95%; |
2 | 5 | 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讲堂路18号福晟钱隆大第9号楼161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杰芬****-********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6月20日
中标日期:2019年08月15日
总中标金额:19.9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福建军凯鹏飞实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18号金山工业区桔园洲园67楼4层厂房B区90室 | 19.98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299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9.1招标代理服务费19.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 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账号:155 269 457;
评审专家名单:
蔡传彪、刘思得、李劲松、黄幸伟、柯文铸(组长)、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六、其它补充事宜
73127部队采购篷布项目结果公告项目编号:FJHJZB[GK]BD*******-2作者: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8-16
1、项目名称: | 73127部队采购篷布项目 | |||||||||||||||||||||||||||||||||||||||||||||||||||
2、项目编号: | FJHJZB[GK]BD*******-2 | |||||||||||||||||||||||||||||||||||||||||||||||||||
3、采购人名称: | 73127部队 | |||||||||||||||||||||||||||||||||||||||||||||||||||
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山边岗8号 | |||||||||||||||||||||||||||||||||||||||||||||||||||
项目负责人: | 许登高 | |||||||||||||||||||||||||||||||||||||||||||||||||||
联系电话: |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讲堂路2号(福马路南侧与晋安南路东侧交叉处)福晟钱隆大第9#16层17办公 | |||||||||||||||||||||||||||||||||||||||||||||||||||
经办人: | 林杰芬 | |||||||||||||||||||||||||||||||||||||||||||||||||||
联系电话: | 开标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讲堂路2号(福马路南侧与晋安南路东侧交叉处)福晟钱隆大第9#16层17办公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5、采购公告日期: | 2019-06-20 | |||||||||||||||||||||||||||||||||||||||||||||||||||
6、采购结果确定日期: | 2019-08-15 |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资格审查小组对4家投标单位的资格性进行审查,其中福州日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他投标人均符合资格性要求。 | |||||||||||||||||||||||||||||||||||||||||||||||||||
8、成交情况: | ||||||||||||||||||||||||||||||||||||||||||||||||||||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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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19.1招标代理服务费19.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 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账号:155 269 457; |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
采购人代表: | 许登高178*****010 | 监督人: | 张今山186*****512 | |||||||||||||||||||||||||||||||||||||||||||||||||
评审专家: | 蔡传彪、刘思得、李劲松、黄幸伟、柯文铸(评委组长) |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6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合同包号 | 中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综合得分 | 授标意见: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资格性、符合性等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福建军凯鹏飞实业有限公司为合同包1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金额为199800元。 |
1 | 福建军凯鹏飞实业有限公司 | 199800 | 93.77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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