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江浙大道(十字河—县界)工程项目
虞城县江浙大道(十字河—县界)工程项目
虞城县江浙大道(十字河—县界)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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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虞城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虞城县虞城县江浙大道(十字河—县界)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虞城县江浙大道(十字河—县界)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0635-1905G55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投资估算:17397.28万元。
建设地点:虞城县江浙大道(十字河—县界)。
建设内容:新建道路全长3775米、宽50米,包括道路建设(不含亮化)及配套管网(雨污水)、绿化。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括本项目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相关服务等。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9年7 月 1日至2019年 7 月 5 日分别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8月7日上午9:00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小组组成:卞香菊、郭先怀、谈泽霞、肖汉川、严海、张盼利、赵玉成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标费率(%):98.15%(勘察费投标报价)、98.15%(设计费投标报价)、99.96%(施工投标报价)。
工期(交货期/月):工期10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9个月 )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虞城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虞城县特色商业区嵩山路北侧豫东商业广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9层招标五部
联系人:陈正凯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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