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 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闽发改备【2019】H0100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原橡胶厂村民安置点以东,工业学校以南;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上元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700㎡,其中:计容面积约32700㎡,不计容面积约10000㎡(地下室车库、人防面积约9000㎡),本工程拟建两幢住宅楼,1#楼、2#楼层数均为33层以内(建筑总高度在100米以下),项目用地以居住为主,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本项目投资总额约23201.0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① 项目前期(含办理手续)
② 勘察工作范围:项目所需地质勘察。
③ 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审批的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图审工作。设计内容包含总平、建筑单体的建筑、结构、电气、燃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基坑支护、防雷、人防、智能化、建筑幕墙、交通标识、绿建及红线内道路及管网等,专项设计不包含精装设计,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在施工图阶段根据招标人需求,将BIM技术由深化设计向施工图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打造数字样板房,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数字样板房模型、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BIM费用另计)。
④ 施工范围:三通一平工程;“上元庭”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含售楼部、样板房装饰装修,不含商品房精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通风、电气、消防、弱电系统(含智能化、光纤入户、停车系统等)、防雷、室外附属(含管网、道路、绿化、景观、照明等)、标识标牌(含交通导向标识及标线)、配套设施(永久性用电、用水、燃气等)等所有工程,具体以发包人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的施工图纸为准;
⑤ 采购范围: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及保管。
⑥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其他项目。
⑦ 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以及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含永久性用电、用水、燃气等)申请等相关事宜。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负责并承担整个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2.3计划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
2.3.1计划工期: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6个月;
2.3.2勘察设计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1)方案设计优化阶段: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各单体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室外总体工程等所有设计任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4)勘察阶段:以满足施工图设计为前提自主安排。
2.4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①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外企业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的规定及时自行维护监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注: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照闽建筑函[2017]35号文规定: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之一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5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 3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 43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 7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 10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7号)、《关于公布第六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 19号)的文件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否决其投标。
3.6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
4.2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 ggzy. np.gov.cn/)发布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 ggzy. np.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9日09时00分至2019年7月14日23时59分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http:// ggzy. np.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 7月14日23时59分(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8月7日0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400-850-3300、****-*******。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加写标记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
(1)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电脑)上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4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易网。
5.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或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③年度投标保证形式;或④银行保函形式;或⑤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特别说明: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送达开标现场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 ggzy. n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 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5-97号建大商厦四层 邮编:353000
电 话:黄先生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邮编:353000
电 话:****-*******
联系人: 黄栋卿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延平支行
帐户名称: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192 010 100 100 134 77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南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电话:****-*******
“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E****************001 号)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1.问:本项目技术分值除了基本分之外,每个子项另有0~0.5的空间由评委横向评分,而该项目安排2位招标人进行评标,有评标倾向的嫌疑,为体现本项目的公平公正,建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招标人代表:0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起前五年内投标人完成1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材料,其中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请问:1.此业绩要求为施工总承包业绩还是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二者皆可2.若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业绩,我单位独立承担所有施工任务,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为五方章(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无工程总承包单位盖章,业绩可否认定合格
答: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本补充通知(1)第(四)条款。
3.问:按照本招标文件所设定的付款条件,需要施工单位进行垫资施工,违反了2019年7月1号实行的《政府投资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要求,条例中“第二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建议修改成:工程费用按月支付进度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为编制设计方案,建议提供方案总平图或扩初说明及整套图纸资料。
答: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方案除符合招标人发布规划条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外,招标人无其它要求。
5.问:招标人目前仅提供可研文字材料,为能较好的编制深化设计方案,请提供详细的CAD图纸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答: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方案除符合招标人发布规划条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外,招标人无其它要求。
6.问:本项目设计方案、建设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是否对文本格式有具体要求
答:本项目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文本格式的要求为: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全部内容文字部分均采用Microsoft Word中文系统下的宋体字,字号小四,字体不得出现加黑、加粗或斜字体,行距为固定值 20磅(图表除外);除章节须换页外,章节、大小标题和段落正文文本内容不得留有空行;不得编制页眉、页脚。
7.问:“类似工程业绩”中“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起前五年内投标人完成1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3分”。而本项目计容面积约32700㎡,业绩要求是否过高建议改成:“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起前五年内投标人完成1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3分”.
答: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本补充通知(1)第(四)条款。
8.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49页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的BIM技术工程师具备应用设计岗位能力证书的情况:具备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人数在5人以下得2分;5-8个(不含)的得3分,8个(含)以上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该证书福建省内施工企业能完全满足的很少,是否属于暗箱操作,排斥其他投标人。是否能取消该两项加分项。
答:按本补充通知(1)第(三)条款执行。
9.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49页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由于采用EPC模式主要为了充分体现了设计的主导优势。设计是整个项目的关键环节,它决定着施工的质量。EPC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所以应对设计单位有更高的要求,建议改成“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得2分”或“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问:在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人员实力中有提到具备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人数在5人以下得2分。请问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指的是否单独指的是“三级BIM应用设计师”,还是所有的“一级BIM建模师”,“二级BIM高级建模师”也算?
答:按本补充通知(1)第(三)条款执行。
11.问:牵头方是否有规定一定要施工方或者是设计方,还是都可以
答:都可以。
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部分:
(一)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9年8月19日9时00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信誉”中“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BIM的获奖证书得2分。”
现修改为:“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协会颁发BIM获奖证书得2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人员实力”中“(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的BIM技术工程师具备应用设计岗位能力证书的情况:具备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人数在5人以下得2分;5-8个(不含)的得3分,8个(含)以上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备注:以提供全国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为准,所提供的BIM技术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现修改为:“(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拥有全国 BIM 技能等级考试证书的人数情况:具备全国 BIM 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人数在5人(不含5人)以下得2分;5~8人(不含8人)的得3分,8 人(含8人)以上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未提供证书的本项不得分。(备注:须提供全国 BIM 技能等级考试证书、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拥有证书的人员应为投标人的在岗员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2.4(2)”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类似工程业绩及当地服务” 中“类似工程业绩”现修改为:
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起前五年内投标人完成1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2、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3、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计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4、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5、通过平台查询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指标与投标文件所附“工程总承包业绩”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平台查询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指标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投标文件所附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7.3“签字或盖章”中②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用到相关证件、单据的扫描件时,牵头人的必须使用相应证件、单据的原件进行扫描,成员方的可以采用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由牵头人上传并加盖牵头人电子印章。
现修改为:②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用到相关证件、单据的扫描件时,联合体牵头方的必须使用相应证件、单据的原件进行扫描并加盖电子公章,联合体成员方的相关证件、单据的原件扫描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公章。
(六)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商务文件(第一部分)”—六、资格审查资料增加:(九)当地服务承诺书
(九)当地服务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1、保证在(项目名称)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1个月内完成南平市域范围内设立分公司的注册工作,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2、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已在南平市域范围内注册分公司无需填写承诺书,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重要提示:投标人登陆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 ggzy. np.gov.cn/)本项目补充通知(1)下载生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请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四、《补充通知(1)》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招标 人: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 2019年 8 月 19日 9:00 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规模:
招标项目名称:“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规模:“上元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700㎡,其中:计容面积约32700㎡,不计容面积约10000㎡(地下室车库、人防面积约9000㎡),本工程拟建两幢住宅楼,1#楼、2#楼层数均为33层以内(建筑总高度在100米以下),项目用地以居住为主,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本项目投资总额约23201.05万元。
二、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及证书名称及编号、综合得分: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综合 得分 |
1 | 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为 3 %. |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6个月; 其中:勘察设计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1)方案设计优化阶段: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各单体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室外总体工程等所有设计任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4)勘察阶段:以满足施工图设计为前提自主安排。 | 谢锦龙 一级注册建造师 | 95.96 |
四、评标情况(资格审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否决原因 | 依据 |
/ | / | / | / | / |
五、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经评议,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附的资格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六、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为 3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陈剑锋(组长)、黄庆强、吴茂华、黄开恩、王建明、郑祖奴、肖仙旺
八、公示时间 :
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2019年8月 20日至2019年8月30日。
九、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电话、地址和联系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联系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5-97号建大商厦四层 邮编:353000
电 话:黄先生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邮编:353000
电 话:****-*******
联系人: 黄栋卿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 2019年 8 月 19日 9:00 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规模:
招标项目名称:“上元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规模:“上元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700㎡,其中:计容面积约32700㎡,不计容面积约10000㎡(地下室车库、人防面积约9000㎡),本工程拟建两幢住宅楼,1#楼、2#楼层数均为33层以内(建筑总高度在100米以下),项目用地以居住为主,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本项目投资总额约23201.05万元。
二、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及证书名称及编号、综合得分: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综合 得分 |
1 | 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为 3 %。 |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6个月; 其中:勘察设计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1)方案设计优化阶段: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各单体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室外总体工程等所有设计任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4)勘察阶段:以满足施工图设计为前提自主安排。 | 谢锦龙 一级注册建造师 | 95.96 |
四、评标情况(资格审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否决原因 | 依据 |
/ | / | / | / | / |
五、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经评议,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附的资格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六、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为 3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陈剑锋(组长)、黄庆强、吴茂华、黄开恩、王建明、郑祖奴、肖仙旺
八、公示时间 :
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2019年8月 20日至2019年8月30日。
九、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电话、地址和联系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联系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5-97号建大商厦四层 邮编:353000
电 话:黄先生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邮编:353000
电 话:****-*******
联系人: 黄栋卿
标签: 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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