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水质分析系统(MASCG-0-J-H-2019-0789) 中标结果
一批水质分析系统(MASCG-0-J-H-2019-0789) 中标结果
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一批水质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一批水质分析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MASCG-0-J-H-2019-078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18日
开标日期:2019年8月8日
定标日期:2019年8月1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京翰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D栋3B53室
中标金额:*******.00元
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曹东、马世银、薛岩、周翌、危勤涛
招标人名称: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 邮编:243000
联系人:徐刚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邮编:243000
项目负责人:蒋超、方莉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1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财政局(受托单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9年8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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