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莲福大道(原323国道)(坪水路至白花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专题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服务(HZXDSMGWCG2019服字5号)的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莲福大道(原323国道)(坪水路至白花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专题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服务(HZXDSMGWCG2019服字5号)的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08月05日就贺州莲福大道(原323国道)(坪水路至白花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专题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贺州莲福大道(原323国道)(坪水路至白花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专题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服务(HZXDSMGWCG2019服字5号)

二、采购范围: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专题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合同履行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项目业主审核通过。

◆配套服务期:配套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应项目专题技术服务的《成果文件》取得该项目专题技术服务所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之日止,(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变动,不再进行审批(或备案)制的,该专题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成果文件》审定要求则相应变更为取得项目业主的《定稿意见函》),期间每自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三、公示媒介及日期:

1.公示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中国招标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公示日期:2019年08月20日

四、磋商日期:2019年08月19日

评审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梁彬、陶幼华、黄代誉(采购人代表)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3.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伍仟元整(¥235000.00)。

4.工作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项目业主审核通过。

◆配套服务期:配套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应项目专题技术服务的《成果文件》取得该项目专题技术服务所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之日止,(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变动,不再进行审批(或备案)制的,该专题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成果文件》审定要求则相应变更为取得项目业主的《定稿意见函》),期间每自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六、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评审情况:本代理机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致电(按其开标会竞标签到表上载明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告知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其是否被否决竞标及否决原因,评审得分与排序名次,未接听电话或电话错误导致无法正常通知到的,视为其放弃或知晓评审结果,本代理机构告知电话为********829、********577,请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注意接听。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招商大楼7楼

邮编:542899

联系人:蒋工

电话/传真:********93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新风街26号

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

电话/传真:********829、********577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3.监督部门名称:贺州现代商贸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招商大楼7楼

联系电话:********002

八、采购代理费: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即100万元以下--1.5%。

2.本次采购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贰拾伍元整(¥3525.00),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可行性研究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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